经过长达6个月的听证会和研究,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的报告终于出炉,一共提出22项措施来改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国会特委会提出的新建议,包括政府只能够在任期届满4年后才能解散国会或州议会,以及竞选期应延长至最少10天。
此外,国会特委会也建议,选委会在研究选民自动登记制度之前,应该先允许公民在20岁时就预先登记,然后在满21岁时自动成为选民。
不过,这22项措施当中,有多数建议都还是处于研究阶段,而且没有明文规定落实期限,因此可能来不及在第13届全国大选落实。
只有少数措施规定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研究,包括海外公民投票的问题、清理军警选民册的问题,以及看管政府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