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2.0今日欢迎首相纳吉宣布成立跨党派选举改革委员会,并认为这个特选委员会应该分两步来落实改革,在第13届全国大选前落实十大措施。
净选盟强调,在落实十大措施前,政府不应该解散国会举行大选。
“我们认为,特委会是否能够达到公众的要求完成选举改革的期望,视乎其参照权限,以及能否在来届全国大选前落实其建议。”
首份报告三个月内完成
净选盟2.0发表文告表示,若要确保特委会真正发挥作用,政府必须设立明确的参照权限和时间表。
因此,净选盟建议,特委会的报告应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必须在来届全国大选和州选举前落实的立即改革;第二部分则是两年内落实的其他改革。
“第一份报告必须在特委会成立3个月后完成,而第二份报告则在一年内完成。”
列为预算案后首件要事
他们也表示,为了展现诚意,中央政府在10月国会讨论预算案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成立特委会。
“政府不能认为他们可以通过建议特委会来安抚民众,把它当成是一个缓兵之计来阻止选举改革。”
净选盟2.0认为,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的第一份报告,应该注重研究和建议10大措施。
这些短期措施,包括:
(一)通过选委会与国民登记局资料库同步协调,推行选民自动登记制度,确保370万名未注册足龄公民能够在来届大选之前获取投票权利。
(二)通过选委会与国民登记局资料库同步协调,落实自动更新选民资料,包括:
(a)自动从选民册剔除逝世公民的名字;
(b)去除所有多重、错误和欺诈登记的选民,比如 “甘榜巴鲁” (Kg Baru)
(c)如果他们仍在同一个选区和投票地区投票,自动更新那些不完整或过时的选民地址。
(三)设定程序来鉴定与剔除所有欺诈的选民登记,以及纠正和避免非自愿的选民转移。
(四)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五)改革邮寄或缺席选票制度,确保:
(a)所有有合理理由在选区之外的选民,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抑或是普通民众或保安部队成员,都能够申请暂时成为缺席选民;
(b)没有任何选民会被强制通过邮寄选票或其他缺席选票机制投票;
(c)在所有海外使馆和各大城市提供预先投票便利;
(d)整个邮寄或缺席投票制度都必须是透明的,并且受到政党代理的监督。
(六)落实不退色墨水,作为最简单和最快防止多重投票的方式。
(七)最少21天的竞选期,以及明确的指南,确保整个竞选过程自由和公平。
(八)竞选期间的媒体操守指南,内容包括:
(a)规定国营媒体分配时段给所有参选者,以及举行电视辩论;
(b)规定私营媒体在新闻和广告方面给予自由与公平的空间;
(c)所有参选政党和人士都获得回应负面报道的权利。
(九)调查买票的指控,并且落实法律和行政措施,来有效阻止类似行为,这包括进行法律或政策改革,以及更好的执法行动。政府有必要对付:
(a)使用私人资金来买票;
(b)微妙的买票行为;比如通过非政府组织如一个大马组织来设宴;
(c)任何中央政府或州政府滥用政府资源和工具。
(十)允许国际和本地观察员观察选举。
至于需在两年内落实的长期措施,包括:
(一)研究之前一次的选举重划,并建议在未来选举重划缩小选区错配和划分不公的问题。
(二)改革政党和选举资金制度,包括落实公帑支助政党措施,以铲除贪污。
(三)制定行政机构中立和看管政府法令,确保执政党和政府之间拥有明确的区分。
(四)恢复地方政府和村委会选举。
(五)允许人民代议士辞职后有权重新参选,并且制定措施来阻止跳槽。
(六)推行公投制度。
(七)检讨选举诉讼程序,确保选举舞弊受害者能够伸张正义。
(八)检讨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以涵盖选举工作者所犯的罪行。
(九)为皇家选举改革委员会制定参照权限,以研究更大的选举和民主问题,包括选举制度、全面探讨所有选举法律,以及选委会的成员架构。
所有建议都能立即落实
净选盟2.0表示,相关报告的建议必须是可以立即落实,并且涵盖三个部分的建议。
这包括:
(一)行政机构启动对宪法、法律和附属条规的必要修改;
(二)确保所有公共机构完全遵守选举法律的必要措施;
(三)总检察署针对被查获罪案的提控。
“这是确保立法、草拟政策和执法的程序可以加速进行。”
有权传召任何官员供证
他们也强调,特委会必须有权传召任何官员提供资料,以及在全国各地召开咨询会,以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和公民都能参与。
“整个过程都必须是公开,并且完全记录在报告里面。”
他们也呼吁,政府应该停止所有骚扰净选盟支持者的行动,并且向巴哈鲁丁家属、社会主义党六君子、许长发,以及所有净选盟集会前后受到警方骚扰的受害者作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