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右图)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对此事感到“震怒”,并敦促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奥玛确保类似的情节不再发生,同时对涉案的警员采取严厉的纪律行动。
“不能够对威吓伎俩置之不理。”
他也呼吁所有警方人员遵守法律,避免民众出现“警察国”的印象,并建议警方对其成员展开更有效和完整的人权教育和训练。
委托人在紧急法令下被扣
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在5月5日 指控 ,当其成员法蒂亚(Fadiah Nadwa Fikri)到鹅唛警察总部探访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的委托人时,竟遭到5名警察干扰。
她当时要求这些警察离开,强调代表律师有权在不受干扰下会晤委托人的权利。不过,其中一名警察却出口恐吓道,“不要让这变成好像反贪会(赵明福)案件”。
不过,法蒂亚也不甘示弱,立即反问道,“难道你要把我从窗口丢出去吗?” 对方没有回应这样的呛声,不过他们却继续干扰她跟阿里夫的商讨。
警员的骚扰形同侮辱法庭
林志伟强调,警员如此公然骚扰律师的做法,绝不应该被容忍,因为它无疑是对律师人身的威胁。
“它也严重侵害律师的独立性,以及律师无畏无惧地给委托人提供建议,和代表客户的自由。”
“基于当律师代表他们的委托人时,他们就视同是法庭官员的事实,任何干扰他们权利和职责的做法,就是对法庭尊严和司法的侮辱。”
违反刑事程序法28A条文
林志伟也指出,拒绝嫌犯会晤律师和取得法律咨询的做法,已经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第28A条文。这种侵害律师跟客户之间特权的做法,完全不能被接受,也是让人震惊的。
他强调,警员骚扰律师形同侵害被告需求律师代表的权利。
咨询律师权利受国际公认
林志伟更补充说,被告获得法律咨询和律师代表的权利更受国际所公认,例如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6条文所阐明的。
该条文强调,政府应该确保律师(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b)能够在国内以及国外旅行并自由地同其委托人进行磋商;(c)不会由于其按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它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