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秘书风波急转直下,雪州苏丹沙拉夫丁今日突然推翻雪州大臣卡立昨天的说辞。殿下坚持新任雪州秘书古斯林的委任符合1959年雪州宪法,而本身也有权御准中央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名的州秘书人选。
根据苏丹机要秘书莫哈末穆尼尔(Mohamad Munir Bani)代为发表的文告,苏丹也抨击卡立,在古斯林上任州秘书后才提出异议,并要求委任其他人选的举动不恰当,同时认为卡立应该在公共服务委员会委任之前就展开讨论。
因此,本周四於武吉加央岸王宫举行的新任雪州秘书向雪州苏丹宣誓效忠的仪式,也势在必行。
随着雪州苏丹正式通过机要秘书发表文告表达立场,这似乎意味着古斯林的地位无可动摇。
卡立指苏丹建议与中央商谈
卡立昨日表示,雪州苏丹建议雪州民联政府与中央公共服务委会会面商谈,以寻找最佳的方案来化解这场州秘书人选风波,因此他们决定致函公共服务委员会,寻求打破僵局的解决方案。
此外,雪州苏丹也表示,本身无权接纳或拒绝中央公共服务委员会(SPA)所推荐的州秘书人选;雪州民联政府即刻议决召开紧急州议会以寻求修改雪州宪法,恢复大臣与苏丹定夺州秘书、州财政及州法律顾问,州内3大政府要职务的人事权。
根据卡立表示,殿下也指出,在1993年修宪危机发生后,中央政府已经修改雪州宪法,把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导致州政府无权委任州秘书人选。
因此,卡立指出,雪州政府已联络雪州议长邓章钦,建议召开紧急州议会修宪,恢复大臣与苏丹的人事任命权。
苏丹御准州秘书人选是惯例
对此,穆尼尔今日在文告中表示,大臣声称雪州苏丹自认没有权力接受或否决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名人选的说法,是“不大正确”。
“真正的情况是,公共服务局代表中央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呈建议人选给陛下,符合陛下作为雪州一州之长的地位。”
“陛下御准其中一个建议人选。然后,中央公共服务委员会将致函公共服务局表示同意有关人选,并且根据1959年雪州宪法第52(1)和(2a)条款委任有关人选。”
穆尼尔强调,这个运作已经是雪州的惯例。
与其他的宣誓仪式同步举行
穆尼尔也表示,古斯林的宣誓仪式将会如期进行,因为据雪州苏丹所知,新任雪州秘书已根据既定程序受到委任,并且符合雪州宪法宪法第52(1)和(2a)条款。
这项宣誓仪式将和其他赐封勋衔和宣誓仪式同步举行。除了古斯林之外,新任雪州宗教局总监也会宣誓就任。
“所有仪式同步进行,是为了节省时间和开支。”
“这项仪式并非是委任新任雪州秘书,相反是雪州秘书向雪州苏丹宣誓效忠,并且会忠心、效忠和真诚为雪州服务。”
他表示,随着新任雪州秘书受委,并与雪州宪法第52(3)和(4)条款相符,雪州秘书必须在大臣面前宣读和签署保守机密誓言后,才有权参与州行政议会和州议会。
苏丹要求事先就应讨论人选
穆尼尔也澄清,雪州苏丹是御令大臣在公共服务局或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呈人选之前就应该针对人选问题展开讨论,而不是等到苏丹已同意雪州秘书人选,并委任有关人选后才来进行讨论。
他抨击大臣现在才要求再讨论州秘书是不恰当的举动。
“大臣和公共服务局或公共服务委员会讨论和挑选其他人选的行动是不恰当,因为这项举动只会影响已受委任官员的士气、名誉和公信力,并且在雪州公共服务领域营造不良的气氛。”
至于修改1959年雪州宪法,恢复苏丹任命三名行政官员,即州秘书、州财政和州法律顾问的建议,穆尼尔表示,雪州苏丹也御令有关修宪案必须先行提呈给陛下御准。
轰苏海米混淆人民憎恨苏丹
除了反驳卡立的说法,雪州苏丹机要秘书也谴责两名民联州议员对雪州苏丹作出“过分”的抨击,包括公正党太子园州议员苏海米声称苏丹在雪州宪法第55(1)和(1A)条款下,必须根据行政议会意见履行行政权的说法。
穆尼尔表示,雪州苏丹只是给予御准,并非行使宪法下的功能和权力。
“陛下的御准不受雪州宪法第55(1)和(1A)条款的管辖。”
“因此,他讽刺雪州苏丹似乎‘随意行事’的说法是过分,并且会混淆人民。”
他表示,有关州议员的说法可以被视为试图警告苏丹,并且影响人民憎恨陛下。
穆尼尔也反驳行动党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声称州秘书委任必须由州公共服务委员会处理的说法,并坚称雪州要职的委任是归属于中央公共服务委员会。
尽管其他州属的公共服务委员会可以委任州秘书,但是根据州宪法,雪州的委任权是由中央公共委员会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