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联政府今天终于尾随雪州,在州议会上提呈备受瞩目的《2010年资讯自由法案》进行一读,成为全国第二个立法保障人民知情权的州属。
槟州政府是由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提呈该法案,但仍需经过遴选委员会的研究和修改,才有望通过成为正式的法律。
针对此,巫统议员纷纷嘲讽此法案设下重重限制,更倾向是一套讯息控制法。
他们也质疑资讯官的功能,不满法案赋权资讯官拒绝民众的申请,也担心其与部门主管的身份重叠。
费用取决类别与保密度
拉玛沙米在演辞中表示,此法案涵盖了资讯的申请与验证、资讯官(information officer)与上诉局的功能与角色及执法,以确保资讯的共享可在有条理下落实。
无论如何,该法案仅涵盖州政府旗下的全部部门,但不触及官方机密法令的事项。一旦通过,每个部门需委任一名资讯官,接受及处理人民对资讯的申请。
不仅如此,资讯的提供有赖于其保密程度,以确保相关讯息不被滥用作其它用途。
此外,各部门将减少繁文缛节及缩短回应期限,而收费则有视资讯的类别及保密程度。
内容与雪州近乎没分别
拉玛沙米表示,一些先进国早推行开放资讯的制度,如美国的国家资讯自由联盟按照“自立性”(free standing)的概念,针对美国政府的政策给予批判性的回馈。
“槟城也应跟上时代,效仿此自立性的概念。我相信,资讯自由法将惠及全民。”
无论如何,由于拉玛沙米的助理宣称明天才可提供法案副本给媒体,因此记者暂时无法一窥其完整内容。
但是,一名民联议员告诉《当今大马》,其内容与雪州近乎没分别。
下季首次会议提呈报告
此外,拉玛沙米在提案中也依循议会常规第75和第102条文,将法案提交给遴选委员会作全面的研和提呈建议。这个遴委会将由7名朝野议员组成。
除了由行动党的佳日星担任主席外,另外6名成员包括:
1.行动党的峇眼达南州议员丹纳
2.公正党的武吉登雅州议员王敬文
3.回教党的峇东巴西州议员沙列曼
4.巫统的直落巴巷州议员希尔米
5.巫统的直落斗哇州议员查哈拉
6.巫统的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里夏
遴选委员需在下一季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呈报告,而王敬文今天在议会上表明,法案内有不少事项阐明交由州当局诠释,遴选委员需对此给予特别留意。
请资讯官加重政府负担
另一方面,代表国阵参与辩论的阿里夏揶揄,此法案应正名为讯息控制法,而且抵触了联邦宪法,以干预中央政府的权力。
他揭露,法案允许资讯官以不方便为由,拒绝提供资讯。查哈拉则奉劝民联参考美国与澳洲等的相关法令,以免出现诸多的限制。
此外,巫统峇东柏南眼州议员沙布丁对行政上的安排提出质问。
他质疑,当局将如何委任资讯官,而一些举手之劳即可获得的资讯,是否也要耗用上30天来处理申请。
双溪赖议员查斯敏则提出,每个部门聘请资讯官将加重政府的负担,而且法令也未阐明上诉局成员领取的津贴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