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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董事局赞助演唱会近17万<br>PEMPENA两前高层被控失信

傍晚6点半更新

 
旅游部署下子公司——旅游发展机构(Pempena)爆发连串丑闻多年后,终于有两名前高阶职员被提控上庭。

总检察署是在今早把该机构的前首席营运员罗斯里(Mohammad Rosly Selamat)及前财务总监林卿泰(译音,Lim Khing Tai)提控上吉隆坡地庭,两人面对的是一宗涉及16万9770令吉的刑事失信罪。

 
他们抵触刑事法典 409 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 2 年到 20 年监禁,鞭刑和罚款的惩罚。两人都表示不认罪,法官择定在9月6日过堂。
 
控状指两人在2006年8月 15日,在还未获得该机构董事局的批准下,即作弊地把4张总数达到16万9770令吉的支票,付给一名名叫乌米(Ummi Hafilda Ali)的女商人,作为赞助一个Amr Diab演唱会的费用。

乌米曾挑战女巫青团长职

乌米(左图)曾经在2002年,挑战前旅游部长阿莎丽娜的女巫青团团长职。她也是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在1999年肛交案的其中一名证人,她曾公开促请巫统领袖,调查所有对阿莎丽娜的指控,否则将对安华不公平。

乌米是声称,既然阿莎丽娜与安华一样,被人指为同性恋,如果只调查安华的话,将非常不公平。

在阿莎丽娜担任旅游部长期间,该部曾经闹出多项丑闻,但是有关Pempena的指控都发生在2006及2007年,当时的旅游部长是现任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

控方原要求5万元保释金

在罗斯里及林卿泰正式被控前,反贪会曾传出消息,声称另一名来自旅游发展机构的高层将被控,而这名高层最终证实是旅游局总监 米尔扎 ,他下午同样被控以刑事失信罪名。

副检察司阿纳斯(Muhamad Anas Mahathir)向地庭法官罗扎娜(Rozana Ali Yusof)申请,允许让两名被告以每人5万令吉、1名保释人及交出护照的条件,保释外出。

不过,两名被告的律师不约而同提出反对。

NONE 首被告律师兰直达星表示,由于罗斯里即将于8月26日,到澳洲墨尔本与家人团聚,因此希望法官允许被告在9月5日回国后,才在隔一日把护照交给法庭。

次被告的律师赵伟也向法官求情,指林卿泰(右图)自去年12月离开该旅游机构后,即一直待业至今,而且还得照顾76岁的年迈老父,冀望保释金可以降低。

法官最终允许,把保释金降低至每人2万令吉,并同意让首被告在9月6日才向法庭交出护照。

林卿泰涉另一起舞弊丑闻

Pempena是一家官联公司,在1976年由大马旅游局所成立。《当今大马》曾在2008年率先 报道 ,Pempena私人有限公司的两名高级官员,被指舞弊私吞数百万令吉公款的丑闻。

林卿泰当时也涉及其中。消息指Pempena的雇员,曾针对该公司舞弊私吞数百万令吉的公款,联合呈交一份志期3月24日的备忘录给阿莎丽娜,但是却毫无下文。

《当今大马》获得一份备忘录副本,里头点名会计师林卿泰和业务发展经理拉惹诺尔山(Raja Norsan Raja Nasron)为舞弊事件的幕后推手。备忘录也指首席执行员拉沙里(Razali Mohd Daud)接获投诉后没有采取行动,他也是时任大马旅游局促销部的副总监。

这份题为“Pempena私人有限公司事件”的备忘录由20名职员联合签署,副本致给Pempena的4 人董事局,以及大马旅游局的11名董事。

五百万豪华德士计划掀疑

针对林卿泰与拉惹诺尔山的指责包括:

(一)豪华德士计划:去年初大马旅游局批准500万令吉,为吉隆坡的豪华团旅客提供高级德士服务,但是林卿泰却被指在供应这30辆豪华汽车的公司内拥有利益,而且合约只分配给非土著公司。

消息指出,林卿泰在6个月后通过银行为这些汽车申请再融资,并私吞这项交易的佣金。林卿泰也被指将100辆豪华汽车的其中7辆,作为私人用途。将这些汽车改装为德士的合约,也被指分配给一家与林卿泰关系密切的公司。

(二)批准合约给“2令吉”空壳公司:林卿泰与拉惹诺尔山被指批准4项旅游服务计划给空壳公司,其中一项的订金就高达1百万令吉,缴付给一家电讯发展公司。

备忘录指出,在决定投资之前,Pempena并没有检查这些“2令吉”空壳公司背景与营业记录。

消息指出,身为会计师的林卿泰不应涉及所有招标事务,但是林卿泰却委任自己人进入招标委员会,以便为与自己有联系的公司争取合约。

用五十万在澳洲开设餐馆

(三)旅游网站计划:备忘录指林卿泰与拉惹诺尔山滥用旅游部所拨出的1千万令吉。这笔拨款的用途是架设一个旅游网站,但是该计划只用了250万令吉,其余的拨款都消失不见。

消息表示,当Pempena的法律顾问在草拟合约文件给负责有关计划的公司时,才揭发林卿泰涉及此交易。

(四)墨尔本的餐馆:两人也被指利用Pempena的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令吉,于去年在澳洲墨尔本开设一家餐馆。

消息指出,这项计划没有获得董事局的批准,而且是与一家遭国家银行列入黑名单的公司合作开设。

消息指称,两人一直以东姑安南和前副旅游部长林祥才的名义来进行这些计划,但是东姑安南与林祥才是否真的给予批准?

 
时任旅游部长的阿查丽娜(Azalina Othman),随后指示大马旅游局(Tourism Malaysia)董事部成立一个内部稽查小组进行彻查。

此外,媒体也在2008年底指控,阿莎丽娜聘用约20名追随者,将他们安置在旅游部底下的子公司,享有高薪。

《2008年总稽察司报告》揭露,大马旅游促进局从1976年投资旅游发展机构起,迄今已经亏损4910万令吉。阿莎丽娜当时对于该机构的问题毫不知情,但她却自认倒霉,因为公众人士都把这个过错推在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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