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美罗神召会教堂纵火案今早在吉隆坡地庭开审,但是控方所传召的两名目击证人却提供不同的口供,无法为事发当晚拼凑出清晰的轮廓。
控方今日共传召7名证人供证,其中两名是案发经过的目击证人。
保安人员指六人骑三摩多
21岁的保安人员达米兹(Mohd Tarmizi Yaakob),在案发当晚于距离教堂约100公尺以外的国家电影发展局仓库值班。
他表示,大约今年1月7日晚上11点45分,发现6名人士骑着3辆本田EX5摩多车,在教堂附近徘徊,最后停在教堂前面。
“他们绕了教堂两三圈,在教堂前面停了又走。他们看起来象马来人,年龄大约25岁左右。”
他接着表示,6人停在教堂前面后,其中两人敲破教堂的玻璃,之后教堂就起火。
电气技工却说七八人步行
不过,接下来供证的34岁电气技工杨才义(译音Yong Choy Yee)却提供不一样的版本。
他表示,当晚大约12点午夜,他驾着女友的汽车,车上载着女友停泊在距离教堂大约20至30公尺的路旁,目睹案发经过。
他指出,当时有一辆摩多经过其汽车,然后停泊在汽车后方,之后就出现7至8名人士,从教堂旁的阴暗处步行走向教堂,他没有看到他们是乘坐什么交通工具来到当地。
“我没有在教堂前看到任何摩多车,只有一辆停在我的汽车后面。”
一人身体头发着火赶忙脱衣
杨才义表示,这些人士“看起来象马来人或印尼人”,没戴摩多头盔,都穿着T恤,但是他无法认清他们的脸孔。
他指出,其中两三个人手里拿着比棒球棒还要长一些的木棍,敲破教堂大门的玻璃,另外数人则双手捧着“好象装有汽油的容器”,往教堂里丢抛,之后教堂就开始起火。
达米兹则指出,骑着摩多车的6人双手空空。
杨才义说,教堂起火后,其中一人的T恤和头发也着火,因此立即把T恤脱掉丢在公路上。
然而,达米兹却表示,他没有看到任何人被火烧及。
二证人皆无法认出三被告
此外,杨才义指着一伙人在教堂起火后,就步行逃离案发现场,但是达米兹却表示,他看到其中两人骑着摩多离开现场,其他人则没有留意。
这两名目击证人都无法在法庭上认出3名被告,是否就是当晚出现在教堂前面的人士。
此案的3名被告是拉惹莫哈末法依查(Raja Mohamad Faizal,24岁,左图)和拉惹莫哈末依兹翰(Raja Mohamad Idzham,22岁),他们两人是兄弟,代表律师是韩尼夫(Hanif Hashim);第三被告是阿兹旺(Azuwan Shah Ahmad,23岁),代表律师是查基(Dzaki Ezhar Bahar)。
三人被控在今年1月7日晚上11时50分, 连同数名在逃者,合谋纵火焚烧吉隆坡迪沙美拉华蒂花园4/4C路的美罗神召会教堂,抵触刑事法典436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住屋等),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罚款。
化验师证实现场有汽油迹象
此外,控方也传召了教堂的保安人员玛利亚班(V Mariappan)供证。
他因为肚子痛而去教堂隔壁的食堂上厕所,大约在凌晨12点15分离开厕所时,听到“碰”的爆炸声,赶到教堂前面时发现教堂已起火,而纵火者早已不见踪影。
今日出庭的最后一名证人是消防局的调查官兼化验师蔡淳纪(译音Chua Chun Kee),他发现案发现场拥有汽油的迹象。
他指出,警方要求他化验三件从火灾现场取得的样本,第一件是被燃烧的塑胶,第二及第三则是纸巾,化验结果显示第一和第二个样本当中拥有汽油成分。
聆审此案的法官是格玛蒂(SM Komathy Suppiah),控方今日传召的另外3名证人都是涉及此案的警察,其中一人接获投报,另外两人则负责在现场拍照。
明日传召治疗被告医生
由副检察司阿兹丽娜(Azlina Rasdi)率领的控方,打算传召共25名证人出庭供证。
此案将在明日续审,控方将传召治疗其中一名烧伤被告的医生,以及另外两名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第一被告拉惹莫哈末法依查首次出庭时,脸部、颈部和双手都有烧伤的痕迹,虽然他今日身穿长袖衬衫,但是仍不难发现双手的疤痕。
3名被告是因为被烧伤而入院寻求治疗,结果才被逮捕。
美罗神召会教堂是在吉隆坡高庭宣判非穆斯林有权使用“阿拉”字眼后,被纵火的首间教堂,之后全马各地都发生数起教堂遭纵火事件。警方在调查后逮捕了一些嫌犯,并把它们控上法庭,而今日的案件是首宗开庭聆审的教堂纵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