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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添强能否保住国会议员资格?<br>法官下周一召见双方律师释疑
Jun 18, 2010 10:27 AM
更新: Jun 19, 2010 2:36 AM

尽管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被控咬伤警员的上诉案获得减刑,但是高庭承审法官把罚款降至2000令吉已经掀起法律疑问,究竟根据宪法,蔡添强是否能够保住国会议员的资格,而无须举行另一场补选?

azlan 目前引起混淆的是,究竟应该如何诠释宪法第48(3)条文。该条文阐明,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由于承审高庭法官判决蔡添强罚款刚好2000令吉,以致2000令吉罚款是否会导致蔡添强丧失议员资格引起阵阵疑问。

有鉴于此,蔡添强代表律师已经致函给承审的高庭法官加沙里查(Ghazali Cha),以便厘清这个疑团。有关的信函要求法官重新考虑修改判词抑或释清他的决定。

不过据悉法官已经透过副主簿传达其讯息,即他“避免举行补选”的立场非常清楚,因此不需要修改2000令吉的罚款数额。

因此在目前阶段,蔡添强表示他将等待法官的书面判词以释清释团,并坚持本身仍然是峇都国会议员。

最新的发展是,高庭法官加沙里查同意在下周一会晤控辩双方律师以释清疑团。蔡添强的律师兰吉星(Ranjit Singh)及阿米尔(Amer Hamzah Arshad)证实加沙里查将会针对昨日的裁决做出解释。辩方律师今日试图会晤法官以定夺蔡添强是否真的失去了议员资格,但是却不果。

阿米尔强调,辩方将会向法官强调最高法院法官颜质端(Gunn Chit Tuan)在1993年检控官对垒梁映明 (Public Prosecutor vs Leong Yin Ming )的裁决,“不少于5年”(not less than five years)一词的意思是“5年零一天”。

“这案件显示最高法院对不少过一词的定义。”

阿米尔声称,若采纳这个案例,那么“不少过”的意思应该是2000零1仙或更多,因此蔡添强仍然保得住国会议员资格。

 

蔡添强坚持议员未缴罚款

NONE 另一方面,由于蔡添强在昨日下判后被指已缴清2000令吉的罚款,未向法庭申请展缓执行裁决,因此造成某些执业律师认为,这可能导致蔡添强失去的议员资格。

不过蔡添强解释,他并未正式缴交罚款,因此不需就此产生惊慌。

他说,本身仅是按照一般程序,同意把原本交给法庭的保释金转变为罚款,以避免马上被关入监狱,他在昨日并没有缴清任何的罚款。

他解释说,将不会做出任何的罚款,直到法官发出庭令及书面判词为止。

另一方面,行动党全国主席兼资深律师卡巴星认为,由于罚款额是2000令吉,若蔡添强缴付这笔罚款后,他可能将失去议员的资格。

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却持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按照宪法48条文,不管有否缴交罚款不会带来任何的影响,只要在14天内上诉即可。

范俊登案罚两千失议员资格

根据案例,行动党前万里望区国会议员范俊登在1975年1月因《火箭报》刊载一篇文章被认为触犯《煽动法令》,导致身为主编的范俊登被判煽动罪名成立,被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令他失去出任议员资格。

卡巴星表示,如果高庭法官坚持有关的判决,那么峇都国会议席将宣告腾空。

他说,当初他曾为范俊登打官司,因此2000令吉算是切断点,任何低于2000令吉的罚款额才算安全。

他说,辩方目前唯有趁庭令尚未正式签署盖章前,向法官求情。

若失议员资格14天内可上诉

卡巴星补充说,虽然宪法53条文阐明有关刑罚将导致蔡添强自动失去议员资格,但是蔡添强仍然有机会在14天内提出上诉。

不过另一名律师山卡拉则透露,蔡添强只能向上诉庭入禀上诉法律问题,而不能申请减低罚款。

前联合国司法独立特派专员巴南(Param Cumaraswamy)也引用范俊登的1975年案件,说明若一名议员被罚款2千令吉,将会失去议员资格。

至于前沙巴州首席部长拜林,则因为贪污指控罪名成立,但却遭罚款1800令吉而逃过丧失议员资格的噩运。

巴南强调,下议院议长可以做出决定,来破解疑团。

他强调,“一旦一名法官退庭后,裁决已是无法更改。”

至于副检察司依萨则认为,罚款2000令吉已足以让蔡添强丧失议员资格,但是他将进一步征求总检察长的意见,是否应该上诉。

云大舜及再益指没失议员资格

不过,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主席云大舜则提出截然不同的意见,目前联邦宪法第48条文拥有两种诠释,即“2000令吉或更高”和“2000令吉或更低”,若是后者的情况将导致蔡添强失去议员资格。

“但是,在案件出现疑点时,利益将归于被告。”

“蔡添强不应失去议员资格,更何况法官已经说明,他作出这个判决旨在避免补选。”

从国阵跳槽加盟公正党的前首相署部长兼资深律师再益则诠释,“不少过2千令吉”不应该视为2千令吉或更多,而应该被视为多过2千令吉。他认为若有意把2千令吉视为切割点,那么宪法将会阐明2千令吉或更多。

而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及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则向报章解读说,罚款刚好2000令吉不会让蔡添强失去议员资格,只有罚款2000令吉以上才会造成补选。

选委会等待下议院议长的通知

无论如何,选举委员会署理主席旺阿末以手机短讯回答《当今大马》的询问时,驳斥选委会今日为蔡添强案件开会的传闻,并声称其法律顾问正在研究此案。

但是他表示,选委会将不会发表任何的文告,并声称该案目前处于宪法53条文之下。在宪法48条文之下失去议员资格一事,若存有疑问,就必须透过下议院或州议会,按照宪法53(1)条文或州宪法同样的条文解决。

“选委会将会等待下议院议长的通知,然后才做出下一步的决定。”

截至目前为止,公正党领袖及国阵领袖普遍持有皆2000令吉不会造成补选的立场,但行动党领袖如卡巴星、林立迎及林吉祥却异口同声认为蔡添强已经丧失议员资格的立场。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甚至向媒体建议派遣在乌雪补选败选的再益在这个城市混合区上阵。甚至还有一些民联领袖急不急待放出风声建议,若有补选应派遣跳槽加入公正党的前马华副总会长蔡锐明上阵,趁落难进行权斗的意味浓厚。

由于蔡添强在胜选后积极经营这个选区深得民心,更在上届大选以9455张多数票击败民政党青年团长林时彬,考虑到民政党目前的低靡状态,因此任何在这个“安全区”的民联候选人被视为十拿九稳,而国阵若在这场补选败阵,恐怕也将会砸了首相纳吉最近取得的72%民调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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