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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阿米奴拉昔枪杀案<br>伍警被控误杀但否认有罪保外
May 10, 2010 12:11 PM
更新: 7:23 PM

NONE 举国轰动的14岁马来少年阿米奴拉昔枪击案有了新进展。 一名涉案的伍警今午被总检察署以误杀罪名,控上沙亚南地庭。

这名来自沙巴的伍长哲奈因( Koperal Jenain Subi 48 岁)是在《刑事法典》第 304(a) (误杀)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可判处最高 30 年监禁或鞭笞。

不过,他今日在庭上否认有罪,并且要求审讯。

尽管被告已被控上庭,但他在案发后被调往文职工作,目前仍是警队成员。

法官古纳兰( Gunalan A/L Muniandy )今日批准被告以 1 万令吉和 1 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今年 6 10 日过堂。

身穿浅蓝色牛仔裤及橘黄色恤衫的被告,是在早上 11 35 分,于多名制服与便衣警员团团围住下抵达法庭。

为时

10 余分钟的聆审在中午 12 35 分正式开庭,被告妻子也全程现身庭内聆听审讯。

NONE 被控蓄意导致阿米奴死亡

控状指被告犯下蓄意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并可在谋杀罪名下定罪。

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4月26日凌晨1点10分至2点,在沙亚南第11区的Jalan Tarian 11/2路,做出令阿米奴拉昔(右图)死亡的行为。

控方要求3万5000保释金

早前,本案副检察司莫哈末度苏基(Mohd Dusuki Mokhtar)一度以被告犯下严重的误杀刑事罪为由,认为法庭不应让他保释在外,唯较后却同意以3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候审。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沙欣拉昔(Sahim Rashid)却求情将保释金减低至最多6000令吉,因为被告只是一名月入3000令吉的伍警,妻子也只是一名月入1800令吉的教员,加上被告仍需负担4名子女费用。

他指出,既然法庭尚未定罪,所以其当事人仍是无罪之身。

他说,被告目前仍是文职警员,因此他肯定无法在保释期间潜逃,而他也相信若被告逃走,被告妻子也必须负起全责。

副检察司莫哈末度苏基则以被告涉及的误杀罪最高刑罚,已从原有的20年监禁提高至30年、以及此案引起举国轰动为由,坚持将保释金定在3万5000令吉。

无论如何,法官最终决定以1万令吉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妻子力挺丈夫是尽责警察

NONE 不愿透露姓名的被告妻子表示,她对丈夫的遭遇感到伤心,并坚信丈夫是名尽责的警察,也相信丈夫是无辜的。

案发后调任文职的被告哲奈因来自沙巴,是7名兄弟姐妹中的长兄,于1985年加入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并于1996年至2008年在沙亚南法庭当任庭警。

案发时被告隶属沙亚南警区的巡警部队。

总检察署一度退回调查报告

警方在4月30日第一次将调查报告递交给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唯被后者退回,要求警方进行更深入的调查。较后警方重新传召数名证人录供,并于上周五将第二份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

14岁的马来少年阿米奴拉昔在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管人命。

警方原本指控阿米奴拉昔涉嫌抢劫活动,同时在案发时企图退车冲撞警员,警员才被迫开枪自卫。不过,当时与少年同车的证人阿查慕丁(Azamuddin Omar)的口供却推翻警方的说法,他指阿米奴拉昔是在开车之际中弹身亡,因此车子撞停后不可能有退车袭警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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