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更新
警方开枪射伤公众案件接二连三地发生,继单亲妈妈诺丽占沙列遭连开5枪及少年阿米奴拉昔被枪毙之后,如今又有一名受害人挺身而出,揭发本身险些命丧警方枪下的经历。
这位年仅23岁的马来少妇茜蒂纳斯琳达(Siti Nasrinda Tumirin,左图),也在今日入禀高庭,起诉警方和大马政府,索取总数高达200万令吉的赔偿。
茜蒂控诉本身和未婚夫(目前是丈夫)于去年8月19日晚上8点半,在巴生卫星市(Klang Utama)的双溪克拉末花园(Taman Perumahan Sungai Keramat),遭到警方“胡乱开枪”。
其中一枚子弹贯穿其头巾,差点击中头部,险些让茜蒂成为警方枪下的亡魂。
另一枚子弹则射中并且卡在茜蒂所坐的车椅椅背,尽管子弹没有贯穿,但是其巨大的冲力仍造成茜蒂腰部受伤。
列警员警长政府为六答辩人
茜蒂是在今早透过律师兼行动党哥打阿兰莎州议员马诺哈兰,向位于MRCB大厦的沙亚南高庭入禀这项民事诉讼。
她将两名涉案警员拉兹兰莫哈末凯里普通警员(Konstabel Razlan Mohd Khairi)和阿都瓦哈依斯哈伍长(Koperal Abdul Wahab Ishak)列为第1和第2答辩人,而第3至第6答辩人依次是巴生警区主任莫哈末玛尤索夫助理总监(ACP Mohamad Mat Yusof)、雪州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大马政府。
茜蒂在诉状中索取100万令吉普通损失赔偿,另加100万令吉的名誉损失。
代表律师马诺哈兰今日声称,这是全国首宗在警枪下的受害人,入禀法庭展开民事诉讼的行动。
司机和车主也要求警方赔偿
茜蒂的丈夫莫哈末弗兹(Mohd Fauzi Mohd Daud,26岁)案发时负责开车,因此他也向当局索偿50万令吉普通赔偿。至于车子的主人兼茜蒂家翁莫哈末道勿(Mohd Daud Ab Hamid,51岁),也索偿25万令吉。
此外,身为第2和第3起诉人的弗兹和道勿两人也索取各100万令吉的名誉损失。这也意味着,他们3人一共索取475万令吉的赔偿、利息和要求答辩人支付堂费。
赔偿是针对枪伤令起诉人失去生计、2警员在枪伤后不管茜蒂和弗兹的死活、毫无理由逮捕和扣留弗兹一天、以及蓄意安置罪名指控茜蒂和弗兹。
要求警察放弃枪械仅用警棍
起诉人认为,警方有意在枪伤后掩盖事实,并阐释实例:警方以刑事法典第353项条文(使用武力阻差办公)提控两人,并允许两人保释在外,但至今却不采取任何提控行动;弗兹被指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项条文,也是毫无对付行动;以及指控茜蒂和弗兹触犯雪州回教法,但也没有行动。
3名起诉人在入禀书做出7项要求:
(1)所有答辩人必须承认触犯联邦宪法第5条文赋予每名公民生存的权利、承认触犯1967年警察法令第20项、21项和24项没有良好履行警务和疏忽办公;
(2)两名涉案警员承认触犯刑事法典第307项条文(企图谋杀);
(3)必须公开总警长的警察标准作业守则(IGSO);
(4)总检察署必须以刑事法典第307项条文提控涉案警员、涉案警员、雪州总警长和全国总警长必须被革职进行两年的社区服务,以教育必须更加负责任;
(5)所有答辩人必须在报章上刊登广告公开道歉;
(5)所有针对起诉人的无理控状必须立即撤销;
(6)全国所有警察必须缴械,仅以一尺长的警棍(baton)执法;
(7)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此事。
路旁停车聊天却遭警车骚扰
入禀书指出,当茜蒂(左图右)和弗兹(左图左)于去年8月19日把车停在路边聊天时,在不到5分钟内,一辆迎面而来的巡逻警车,以非常恶意般的姿态向他们射高灯。
在不明就理和担心受到警方无故扣留等伤害下,弗兹马上把车开走,而警车立即穷追。茜蒂和弗兹声称当时非常害怕,弗兹更猛踩油门加快速度,在追逐不到几米后,弗兹就赫然发现茜蒂中弹受伤流血。
未能确定警方共开了多少枪
弗兹声称,由于当时天色已暗,加上关上车窗,所以不清楚警察一共开了几枪。
不过,从照片中所见,可见弗兹的车子行李箱有子弹孔,大镜也遭子弹打碎。
针对为何没有停车的问题,弗兹解释道,当他遭警车追逐时,曾尝试想停车解释,但鉴于当时没有合适的停车地点和警车穷追,他才被迫继续开车车子。他表示,警方在开枪前没有给予任何警告,也不见警车超前指示他们停下。
警员截停枪指两人威胁枪毙
在未婚妻受伤后,弗兹被迫把车停下接受盘查。入禀书声称,两名警员直接用枪指着两人,并威胁要枪毙他们。
弗兹和血流如注的茜蒂表明他们不是罪犯,哀求警员不要开枪射杀,不过警员还是把两人带往巴生武吉拉惹警亭。
茜蒂过后被带往邻近的诊所清洗伤口,惊觉她的头巾遭子弹擦过破洞,才庆幸子弹没射中头部捡回一命。之后,她北转往巴生中央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警方玩忽职守始终未予起诉
尽管受伤的茜蒂被允许接受治疗,但弗兹则被警方延扣一天。警方过后指控弗兹超速驾驶、阻差办公和触犯回教法(未婚男女不能同处)。
茜蒂也同时被控阻差办公和触犯回教法两项罪名。
针对枪伤事件,弗兹于事发3天后,即去年8月22日上午11点50分在瓜雪警局报案。不过,警方却只是录取口供,没有安排认人。
对此,马诺哈兰今日不满表示,警方已触犯警察法令的玩忽职守条文,因为根据程序理应安排受害人认人,同时案件至今长达8个月,尚不见警方公布任何调查报告。
“我们已经给了警方很多时间,给他们机会进行调查,但至今却应讯全无。我们不想政治化此事,所以没有在当下揭发,而是给了警方半年多的时间去进行调查。”
受阿米奴拉昔案启发而兴讼
“在阿米奴拉昔事件的启发下,我们发现阿米奴枪击案引起舆论关注,所以我不想茜蒂的案子被警方掩盖,所以于今天代表起诉人正式入禀法庭和揭发此事。”
受询及警方会否质疑为何直到今天才揭露此事,马诺哈兰强调,这是给警方机会和时间,但警方却做不到。
尽管深受枪伤惊吓,但身上仅留下疤痕的茜蒂今日受询时表示,她不会对大马警察失去信心,也不会怪罪政府。
“事发后一阵子确实受到惊吓,但现在除了有枪疤外,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枪伤已经痊愈,没有干扰到我的生活。”
“我只是感到困惑,警方指控我和夫婿各别犯上两条和三条罪,但过后却不见他们对付我们。”
受询及医药费,她表示没有清楚计算,因为接下来还要去复诊。
弗兹表示,他们是通过同事介绍才求助于马诺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