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摆脱没有申报财产的罪名的前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蓝利尤索夫(Ramli Yusuff,左图中) 今日在法庭上又获得一次胜利。沙巴高庭今日维持地庭的判决,否决蓝利滥用警方飞机用作私人用途的指控。
沙巴州高庭法官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以反贪会(前称反贪局)在调查此案件的一开始便出现缺陷为由,驳回控方的上诉,维持地庭的判决。
“在检视有关的证据,以及地庭判决的基础后,我发现地庭法官并没有过失。因此,我在此驳回上诉。”
地庭以表面证据不足判无罪
沙巴地庭是于去年7月27日,以表面证据不足为由,宣判蓝利被无罪释放。
蓝利是于2007年11月19日遭到提控。控方指控当时身为沙巴州警长的蓝利在当年6月15日滥用权力,使用警方的飞机在沙巴州的乌鲁敦姑(Ulu Tungku)及拉哈达都(Lahad Datu),为其拥有的房地产公司Kinsajaya Sdn Bhd做巡视。
蓝利称当时乘飞机执行公务
不过蓝利声称,他巡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恐怖分子不在当地活动与杜绝非法移民,而他在巡视期间是身穿警队制服,并有其他警察官员陪同的。
控方过去在地庭漫长的59天审讯期间,共传召了75名证人,而值得一提的是,现任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也作为此案的其中一名证人指证蓝利,但他的证词遭地庭认为与其他证人的证词相互矛盾,被地庭认为是不真实的。
除了此案之外,反贪会日前还就蓝利没有申报财产对他做出三项提控,不过吉隆坡地庭已于上周五以表面证据不足为由,宣判 无罪释放 蓝利。
蓝利在今日在被判无罪后,也呼吁反贪会放弃提控他的律师朋友罗斯里(Rosli Dahlan)。
声称遭到警队内部陷害
蓝利在2007年被起诉时,曾强烈暗示他及其属下,对一名地下犯罪集团首脑展开调查后,即在警队中面对陷害。
他是率领商业罪案调查组,调查一名绰号为“东姑”的柔佛商人吴清宝(译音,Goh Cheng Poh)。
蓝利是受命于时任内政部副部长佐哈里,以铲除“大耳窿”为名,成立一个特别工作队,对吴清宝展开调查。
该名商人被指与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拥有密切的关系。当蓝利的部门限制吴清宝的居留后,慕沙被指曾要求蓝利,释放吴氏。
警方罕见聘外人当律师
随后,吴清宝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反击警方的限制居留行动。吊诡的是,佐哈里与蓝利在回应吴清宝的保护令申请时,却无法获得总检察署的协助。
总检查署被指拒绝向两人草拟回应宣誓书,以致两人被迫罕见地在外聘请私人律师罗斯里,来负责这项工作。
不久后,这名律师却先遭到反贪会的提控,罪名是没有申报其财产。
而如今,这位一度高攀警队第三把交椅,警阶只排在全国总警长及副总警长之后的蓝利在这数起案件中大获全胜。
与此同时,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却传出辞职的传闻,而内政部部长希山慕丁虽然加以否认,但仍证实警队高层将进行改组,而涉及者包括即将于今年9月约满卸任的慕沙哈山及4名退休的部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