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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先例报警调查《号外周报》<br>编协难以接受翁诗杰处理手法
May 22, 2009 6:49 PM
更新: 10:56 AM

ong tee keat putrajaya pc sime darby diesel price pc 191208 03 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针对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左图)报警调查《号外周报》一事表示遗憾,表示难以接受翁诗杰的处理手法,认为此举必将阻碍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空间。

民事诉讼要求道歉比较可行

编协发表文告指出,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解决的方案,即使事情最终无法解决,通过民事诉讼向媒体索偿或要求道歉仍是比较可以接受的一种管道;但翁诗杰首开先例报警调查,这种处理手法令人难以接受。

文告声称,政府最近才宣布将检讨内安法令,媒体也正期待政府能够撤销遏制新闻自由的印刷及出版法令,但翁诗杰却选择报警援引这项法令来对付《号外周报》,必将妨碍我国的新闻自由及媒体的发展空间。

政治人物应以互动解决不满

编协指出,媒体是人民喉舌,也是扮演官民沟通的桥梁,彼此有很密切的关系;政治人物如果对媒体的报道有所不满,应该通过互动的方式寻求解决,而非报警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相关的媒体。

special weekly chinese magazine 200509 《号外周报》

日前发表声明透露,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已经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刑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周报》。

《号外周报》是在3月2日出版的第417期,刊登了三篇剖析翁诗杰和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关系,以及有关霹雳州政变和许月凤的政治评论文章。

结果,翁诗杰在4月30日通过代表律师发信给《号外周报》,指控以上三篇文章内含涉嫌诽谤的成份,并限《号外周报》在5月5日前作出解释。

接着,翁诗杰在5月4日前往格那拉再也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刑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周报》。

首位报警调查中文媒体部长

《号外》指出,据了解,这是大马史上第一位部长援引以上两条法令向警方投报华文媒体。通常,报刊如刊登令当事人不满的内容,当事人会采取民事诉讼索偿、要求更正或公开道歉,而不会采取刑事诉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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