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8日《当今大马》的独家报道, 我国竟有31国立大专学位不受政府承认 !这些国立大专包括了我们耳熟能详的马来亚大学,工艺大学,国民大学,理科大学,玛拉工艺大学及博特拉大学。这导致部分修读大学毕业生师范课程(KPLI)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后,无法成为合格教师。正在师范学院修读教育学士课程(PISMP)的我,一方面为自己修读的不是KPLI而松了一口气,一方面又担心如此荒谬的事件会在我修读的课程中上演。
根据2005年一月KPLI课程的入学招生指南,申请修读KPLI课程的大学毕业生须至少持有国立大学或国内外其它受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学士文凭或同等资格。很明显的,根据上述条例,有资格申请修读KPLI课程的群体有二。一,持有受政府承认国立大学学士文凭者。二,持有国外其它受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学士文凭或同等资格者。
在该招生指南中,教育部并没有明确列出哪些国立大专学位是不受政府承认的。因此,大部分KPLI课程申请者便持着“国立大专学位必受政府承认"的逻辑,信心满满的把申请表格呈上了。
大学毕业生糊糊涂涂的加入了申请修读KPLI的行列,教育部当局也糊糊涂涂的录取了所谓“持有不受政府承认大学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在申请修读KPLI课程的过程中,申请者从来没有被告知自己的学位是不受承认的。大学毕业生因情报不足而糊涂还情有可原,教育部当局收生的失误就太令人不敢恭维了。
虽然那些大学毕业生在完成KPLI课程后成功被派去执教,但是不能够成为正式教师,而且也不能够享有学士学位资格的薪金,只能根据学士课程之前的学术文凭,既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的资格领取临教的薪金。辛辛苦苦在大专中进修了四年的大专毕业生,在完成KPLI课程后却只能享有SPM或STPM资格的临教薪金,这对他们是何其巨大的打击啊!
此荒谬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二。一,教育部当局在没有谨慎检查KPLI课程申请者学位的情况下,贸贸然便录取了那些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如此草率随便的遴选态度造就了今天的笑话。二,国立大专学位不受政府承认。如果说是国外私立大专学院的科系不被承认,还情有可原;政府开办的学位课程竟然不受政府自身的承认,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前事之师,后事之鉴",执政当局须谨记这次事故的教训,确保此闹剧不再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