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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一夫多妻制合法化不道德行为

柔佛麻坡社团领袖余仁何日前建议,马华公会应向政府争取,在马来西亚落实“一夫多妻”。

余氏对马华公会所作出的建议,应当受尊重,毕竟身为公民,我们有权利对现有的法律提出自身的想法。马华公会身为大马执政党,更有责任在国会立法通过利国惠民之措举。

不过,笔者不苟同这种只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的歪理,并合法化男人的不道德行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并非用于制造混乱或维护特定人群。

华裔人口外流

华人占全国人口约23%,不过事实上居住在国内的实际人口,相信比统计上的还要少。华裔人口外流是的根本原因,除了生育率,大马华人不断移民和到海外谋生亦为其因。

不少马来西亚人常年居住海外,比如最近饱受政客抨击的大马首富郭鹤年,还有到台湾发展的巫启贤、光良品冠、曹格、梁静茹、戴佩妮等马来西亚歌手和音乐创作家,更是不胜枚举。

将衍生社会问题

一夫多妻,在逻辑上的确能够提高生育率,但是却会衍生各种社会问题。

单是遗产继承,就足以让大马司法机构排山倒海的案件雪上加霜!何况那些在不健全家庭成长的孩子,未来将因家教不当而衍生社会问题。轻则思想偏移,重则作奸犯科。

大马华人一向在家庭教育方面贵精不贵多,就算华裔人口提升,但却多了拐瓜劣枣、庸才劣品,要来做甚?

重婚抵触刑事法与宪法

就算是华人的老祖宗中国内地,都不苟同此制。较为开放的港澳台三地更将重婚列为刑事罪。

在大马,重婚更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94条文(Penal Code, Section 494),最高判罚为7年牢狱和罚款。

若通过重婚法,此法将与刑事法典引起冲突,更违反大马联邦宪法第6和第8条文(Federal Constitution Article 6 and 8)。

一夫多妻制思想封建

认同一夫多妻,是一种自我贬化的举动,让其他国家和民族都认为,我们的思想仍存留在封建社会中。此举将让中华民族大失颜面,并被批为歧视女性的沙文主义者。

这等同于将孙中山先生推动革命,毛泽东创建新中国,东姑阿都拉曼和陈祯禄为大马争取独立之盛举毁于一旦!我们已前进了近百年,难道还要反其道而行吗?

漠视女性权益

认可重婚,无异于漠视女性权益。在这个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一夫多妻将剥夺女性的社会状态,让已婚女士的权利不受法律保障。

此举将致使未婚女性更加抗拒婚姻,降低婚姻率。对于提高生育率来说,更有如开倒车。

提供新生儿福利金

欲提高大马华裔人口比例,我们应当效仿邻国新加坡政府之策,为每个新生儿父母提供福利金。

一个巴掌拍不响,虽然此举已被雪兰莪州政府效仿,但是却缺少联邦政府的支持。大马华基政党更责无旁贷,理应为每个华裔新生儿提供福利。

确保华校资源充足

不仅如此,我们必须确保华校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设施,来教育我们的下一代。若我们的学校缺乏足够的名额,等到学校爆满后才打算增建,形同先上车后补票,毫无长远的计划。

教育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也。华裔不愿多生养,华校僧多粥少乃其因之一。若无法给予孩子优良的教育,谈何生育?

马华首当其冲

要从根本上提高大马华人生育率,马华公会首当其冲。

我们必须培养大马人的爱国情操,让华人在马来西亚得到良好的待遇,并鼓励华商在大马注资,为大马人创造就业机会,就能留住那些欲远赴他乡的青年才子们。

总而言之,一夫多妻这等歪风,不可长也!


作者陈永盛,毕业于英国赫尔大学(University of Hull)法律系,现正修读法律执业课程(C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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