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百乐区会主席邓福乐指责;槟城首席部长林冠英在大选进入最后倒数之际,企图通过法律诉讼推动地方议会民选制度,是一项惺惺作态,搅局恶搞的政治行为,而且滥用司法程序企图混淆民众视听,以摆脱州政府无法兑现诺言的罪责。
对槟城州政府准备入禀联邦法院,起诉中央政府与选举委员会,以恢复地方议会民选制度,邓福乐表示;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明文划定,县市议员的任用全权交由州政府决断,行动党的盟友伊斯兰党在吉兰丹州执政超过20多年,亦沿用同样的法律架式组成州内各县市议会,从来没有发出任何异议声浪。
人民群众应该记得,在上届大选拉票运动期间,林冠英曾经向槟城选民作出承诺,一旦上台掌控州属政权,必定归还人民手中的“第三张选票”,可是,时至今日依然口水多过茶。事实上,地方议员民选制度,并非中央政府的主张,而是行动党在上届大选投机取巧作出的政治承诺,如今演成进退维谷的局面,诚属咎由自取,不得怨天忧人。
如果林冠英真正诚意推动地方议会民选制度,他应该在上任初期抢先推动相关计划,无需延迟耽误至国会和州议会解散前夕。相对来说,如果行动党自认无能落实地方议会民主选举,应该坦荡荡面对问责文化,直接了当向槟州选民请罪。
我们要告诉华社,地方议员民选议题再次赤裸裸揭开林冠英的从政风格,妄为议政,胡乱承诺,为攫夺选票不惜虚造伪装,让一般选民以为行动党主政槟州之后,每一个人都有机会竞选市议员。当然,在这些承诺和期待就快形成泡影的时候,行动党却企图逃避责任,把地方议员民选制度落实无期,全部推卸给联邦政府和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