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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巫青四轮谈判八易其稿<br>华团诉求的三次风暴(二)

文:黄进发

编按:此文为黄进发于8月26日在新纪元学院马来西亚族群研究中心与隆雪华堂文教委员会联办的“粘力与张力――马来西亚华人族群内关系学术研讨会”上,所发表的《诉求(1999-2002):华裔马来西亚人的“烈火莫熄”》论文的部分内容摘录。

“双佳节献辞”:媒体战的斗智

22日上午11时,谢春荣与黄进发在民青团邓章耀、卢永平陪同下到巫青团长Hishamuddin私邸与之见面。Hishamuddin当时单方面建议,共同声明内容应该包括(一)诉求工委会承认触及马来特权课题;(二)同意敏感课题不再重提。诉求两位代表不以为然,惟将有关建议带回工委会内部讨论。工委会成员开会讨论形势后,以为切切不能接受巫青团建议,惟同意继续保持对话,并决定发表“[圣诞节与开斋节]双佳节献词”。这份在圣诞节前夕发表的“双佳节献辞”,表明工委会支持联邦宪法第153条(马来人与沙砂土著特别地位),只是要求“扶弱政策应该有监督与制衡机制,以确保不会被滥用,以至真正需要扶助者求助无门”。 这是自林连玉先生在1956年《马来前锋报》发表开斋节献词后,44年来华团领袖第一次皆节庆向马来社会表达政治性看法。工委会当时的盘算是希望能通过有关献词直接与马来社会沟通,并且利用圣诞与年终假期作为缓冲期,以度假为名避免媒体上的交锋,希望新年后形势已经较为平静。

不料,巫青团或民政党显然识破这个构想。24日下午,民政党署理主席郭洙镇与巫青团长Hishamuddin在半个小时内陆续联络工委会主席郭全强。前者表达愿意作为桥梁之议,后者表示本身面对解决诉求争议的重大压力。郭主席强调,诉求的文告与献词,都在支持对话;不过当天下午还是以世交身份造访Hishamuddin。在民政党高层的穿针引线下,诉求工委会坐上了谈判桌。 原本放假的工委与秘书处人员纷纷被召回来。

联合声明:四轮谈判和八易其稿

从26日开始的10天内,诉求工委会和巫青团开始了密集的沟通和谈判。2001年1月5日公布的联合声明八易其稿,最后定案的是第九稿。而这是四轮密集谈判的结果。

第一稿是由许子根等在12月26日协助拟出共同声明的国文版7点声明。重点包括工委会同意不质疑马来人特权,并不再公开讨论;不敏感的其他课题,则可以继续协商与努力;接受正副首相劝告不再提起有关种族与宗教的敏感事项,以免危害国家的稳定与和谐。在此之前,郭全强、周素英、王超群等为首的诉求工委会8、9名代表,与郭洙镇、许子根等民政党高层领袖交流。

27日下午6时,诉求工委会代表与民政党高层代表(郭洙镇、许子根、邓章耀、蔡崇安、林永强、邱瑞昆、卢永平)在Hotel Crown Princess会议室会谈。巫青团传回共同声明的第二稿(英文,9点声明),内容包括(一)列出诉求中七项被认为触及马来人特权的内容;(二)要求收回并保证不再重提;(三)要求道歉。

诉求工委会召开第八次紧急会议,详尽地讨论至凌晨1时,拟出共同声明的第三稿(英文,8点声明),其立场是不收回不道歉,不过表明《诉求》内容以尊重宪法为前提,任何诠释也必须如此;并对巫青感受与关怀表示理解。会议并委任郭全强、谢春荣、冯玖玲、吴建成、刘锡通、陈松生、陈亚才、黄进发为代表处理与巫青团会谈事宜。

第一轮谈判:郭洙镇要诉求巫青负责后果

29日下午4时,诉求工委会10位代表 (郭全强、谢春荣、王超群、周素英、冯玖玲、吴建成、刘锡通、陈松生、陈亚才、黄进发) 抵达会议指定地点Sultan Ismail 路的 Hotel Equatorial ,与4位巫青代表(Datuk Azim Hamidi, 巫统最高理事; Khairy Jamaluddin, 副首相特别助理;Ahmad Zaki Zahid,巫青团长特别助理; Munir Abdul Aziz),在7位民政党代表(郭洙镇 、许子根 、蔡崇安 、邓章耀、卢永平 、邱瑞昆与马伟祺)陪同下会谈。

巫青团代表表明(一)要求收回所谓触及马来人特权的七点诉求,并向马来社会道歉 ,作为谈判基础,用词可以斟酌;(二)以收回7点换取巫青团对76点的支持,对诉求有利;(三)诉求在大选和补选前提出有政治意味,所以马来人感到不满;(四)马来人特权是马来人课题,特权要废除,但必须由马来人来提;(五)新经济政策的精神就是给予马来人优惠待遇(priority),所以扶弱政策不能不分种族;(六)触及特权,马来人的情绪已经被挑起,不收回后果堪虞;(七)质疑联署团体是否详细研究过诉求;若无,收回也不必委托。

诉求工委会代表表明(一)诉求出自要求国家进步的善意,无意挑战宪法内的马来人特别地位(二)诉求所要求改变是长期的;(三)政府可以不接受任何诉求,但不能要求民间收回;(四)工委会没有委托更动诉求内容,要收回要2000个团体委托;(五)华社提出诉求是因为整个社会受苦(in pain);(六)这不是马来人问题,是全民问题;(七)新经济政策的目的是不分种族消除贫穷和消除族群的经济功能划分,不是给予马来人特惠;(八)情绪是马来西亚前锋报等挑起的,不是华社。

谈判期间,郭洙镇针对诉求工委会在鲁乃补选中的角色提出质疑,并认为如果会议不成而局势紧张,则诉求和巫青团应该付起部分责任。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诉求会谈小组在晚上8.00召开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包括:(一)在第二天晚上召开工委会会议,知会与征求工委会委托;(二)与基层接触,取得他们的回馈,并以此告知巫青团不可能道歉或收回;(三)发动外界舆论以争取支持;(四)以开放态度和各党接触、对话;(五)准备更多有关国阵领袖本身主张废除特权的剪报以强化诉求的正当性。

30日晚上8时,工委会召开第九次紧急会议,列席者包括蔡庆文及林源德、黄文华、吴木炎等商会代表。商会代表的意见包括:如果双方都相持不下,局势会紧张;诉求应该从巫统的派系斗争中抽身而出。经过冗长的讨论,工委会决定保持不道歉、不收回、不修改的立场;但是同时应该继续与巫青团对话。巫青团代表虽然“耍赖”地强调马来人特权不得挑战,否则马来人会amok; 但是在摆事实、讲道理时对方还是会心虚。华社向来缺乏和马来社会缺乏对话的机制,因此工委会应该继续和巫青团继续对话。另一方面,民政党郭洙镇不中立的角色,则受到批评,认为双方既已见面,就可礼貌地向民政党表达不再需要它扮演中介者角色。会议同时也决定应该同时与其他政党、社团保持接触。这个会议也决定了,由于Hishamuddin没有出席会议,所以主席作为主帅,也不必出席;而谢春荣、冯玖玲、吴建成、刘锡通、陈松生、陈亚才、王志坚与黄进发则被授权在工委会立场下与巫青团会谈。

第二轮谈判:“不收回、不道歉”,巫青大怒

诉求工委会与巫青团在除夕上午展开第二轮谈判。巫青团代表仍为Azim, Khairy, Zaki 与Munir 四人;工委会代表为30日委任之8人;民政党代表包括郭洙镇、许子根、蔡崇安、邱瑞昆与卢永平等。

谢春荣表明诉求工委会“不收回、不道歉”立场后,Azim立即表示愤怒,认为诉求工委会没有诚意,当会谈仍在进行时,部分成员却仍展开巡回演讲、或与公正党保持联络。(争取舆论支持是诉求谈判代表在29日第一轮谈判后内部会议的共识;联络其他政党是工委会30日会议的决定。)谈判小组花了一些时间查核事实及阐明工委会超越党派的立场。

巫青团态度稍微软化后,民政党即刻提出他们建议的修订版本‘第四稿’(英文),以便取代第三稿的第二页(第5-8点)。重点是取消了“道歉”的要求,不过依然要求工委会“删除”(delete) 巫青团所抗议的七点。

双方同意讨论民政党的建议,于是要民政党退出的要求便没有提出来。双方代表后来把歧见缩小至有关七点的处理上。谈判小组的建议是原来第三稿的“should be approached with care and due consideration for the sensitivities and feelings of all ethnic groups concerned”。 巫青团代表却坚持“be retracted and not to be repeated”。 谈判小组坚持,工委会没有权利代表后代把讨论的门关起来。

经过反复讨论,双方同意暂定“第五稿”(英文,五点声明),有关七点的处理有两个选择:

a. be kept in abeyance;

b. be retracted and not to be repeated.

第三轮谈判:有条件搁置“争议7点”

诉求工委会与巫青团的第三轮谈判在元旦晚上举行。工委会再一次以民主讨论为谈判定下底线。经过非常详尽的讨论,会议采纳了三点看法。最重要的一点是谈判小组将重提“should be approached with care and due consideration for the sensitivities and feelings of all ethnic groups concerned”,最后底线为“be kept in abeyance”。此次谈判同样授权八人小组进行,主席不参与。第二点是谈判时间过长对工委会不利,因此小组应掌握主动,每次谈判应该不超过2小时,谈不出结果就停止。第三点是过去未能执行的决定:争取直接谈判。

当晚8时,诉求工委会与巫青团代表第三轮谈判。巫青团不接受工委会提出的第六稿,整个谈判拉锯了近7小时至凌晨3时许,争执点就在于是否要把未来讨论的门关上。最后,双方同意提出两个方案作为选择:

选择一:

agree that the above-stated Seven Points be put aside and not raised in view of the prevailing ethnic tensions and in the interest of racial harmony;(第七稿(甲),英文)

选择二:

Having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the following:

2. The prevailing ethnic tensions;

agree that the above-stated Seven Points be put aside and the special position of the Malays and the Natives of Sabah and Sarawak within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153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not to be questioned.

(第七稿(乙),英文)

工委会在1月2日晚上召开的第十一次紧急会议,完全否决了选择二,因为其意思更加严峻;选择一则改为put aside in view of prevailing ethnic tensions作为最后方案。工委会为退出谈判桌划出底线:如果两天内巫青团没有接受这个最后的方案,则工委会就举行记者招待会正式表明本身立场,甚至用首相的方式表达歉意,强调没有“族群紧张”。谢春荣、黄进发在第二天下午与巫青团代表私下见面,传达会议决定。巫青团要求在4日下午5点继续会议,而Hishamuddin也对郭主席表达失望。

第四次谈判:马来报章解读为“收回”

在第四轮谈判前,政治部Christopher Wan 和ASP Chong到谢春荣的律师楼拜会,与会者包括黄进发。会上,Wan告知有人认为谢春荣是会谈的绊脚石(Stumbling Block),谢春荣指出这种指责的谬误,并且表示,如果警方因此要逮人,他无话可说。Wan表示他只志在了解详情,政治部尊重个人的政治取向,只在乎国家治安;警方只为Government of the day 服务,不管谁当政。

第四轮的谈判从下午5时开始,主席郭全强,副主席周素英,工委王超群亲自参与谈判,与谈判小组六人(陈亚才与王志坚除外)一起面对巫青团代表。谈判过程双方屡次僵持不下,最终工委会作出退让,达成共识同时有条件搁置所谓“争议7点”:

agree that the above-stated Seven Points be put aside in view of the prevailing ethnic tensions and the special rights, position, privileges of the Malays and the natives of any of the states of Sabah and Sarawak as enshrined in Article 153 and other such relevant articles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not be questioned;

(第九稿,英文,五点声明)

郭主席在第二天(5日)上午的工委会紧急会议汇报第四轮谈判结果和联合声明内容,并为联合声明之中文版定稿,其关键内容为:

同意上述“七项”在当前族群紧张的考量下被搁置,而联邦宪法第153条与其他相关条款下马来人与沙巴、砂劳越土著的特别权利、地位与优惠不被质疑;

下午4时,双方共同召开记者招待会,发布联合声明。马新社、马来西亚前锋报、每日新闻等迅速解读为诉求“收回”7点。华社则哀怒交集,既有人悲叹华社自我断送言论自由,甚至送花圈悼念,也有人怒责巫统过分。

工委会内部的三种不同思考

反思谈判过程,工委会内部显然有三种不同的思考。第一种是要解除危机,不希望因为诉求工委会的任何决定让种族主义者有机可乘,制造动乱或者镇压的口实,因此强调和巫统对话。第二种注重族群尊严和言论自由,为了保障这两者不惜让与巫统的谈判破裂,认为马来社会未必都支持巫统。第三种介于两者之间,愿意与巫统一起解除危机,但不愿意牺牲族群尊严与言论自由,因此特别在意联合声明的文字攻防,不该让步就坚持不让步。许多人在不同阶段体现不同考量,但最后联合声明在压力下出炉,显然是第一种思考占了上风,是否正确显然只有历史能判断。现在距离7年,或许可以比较合理地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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