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story images
story images
mk-logo
专栏
十五碑视障社区观察笔记

【野性思维】

两年前,偶然的机缘下走进吉隆坡十五碑的一家盲人按摩院,第一次体验视障人士的按摩。当时我十分惊讶,尽管视力受损,他们仍能熟练地开门、打开空调、按摩、计时、收费。按摩时,听按摩师说起,空闲时会打乒乓、学跳舞、练合唱等等。然而,这些是对他们而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之后,也和友人在十五碑参与田野观察计划。与视障者接触、交往的两年里,我们了解到他们的生活方式如何异于我们,也意识到视障社群里具有充沛的能量与多元性,然而这些能量却受到压抑,社群内部的多元性也鲜少被了解。

视障群体内部的多元性

虽然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却少有机会面对面认识和交流的机会,我们对于视障者的认识更多来自于影视文化中对于“盲人”或“瞎子”的描述。然而,这些描述往往浪漫化或是落于悲情,以致于过于简化视障者所面对的实际状况。

我们习惯把视障者称为“盲”或“瞎”(blind),但这是具有误导的,也是充满误解歧视的称谓:把视障者都预设为视力全失,或是没有眼睛,因此丝毫看不见。实际上,视力障碍(visually impairment)的情况与缘由是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多样,视障社群内的个体也因此面对不同的需求和难题。

一般而言,明眼人对视障者主要有三个误解:一、认为一个人若是失明,则毫无视力,任何事物都看不见;二、认为失明者感受不到任何光线和颜色,完全处于黑暗中;三、以为视障是固定的、静态的伤残,且视力程度不会有变化。

事实上,国际视力伤残程度将视力伤残大致分为B1(全失明)、B2(严重弱视)以及B3(轻微弱视),其测量的标准为是否有感受光的能力、远近的视力以及左右的视野范围。换言之,失明人士有不同程度的视力、视野和光感,并非我们所想象的活在一片黑暗中。

其次,有些视障朋友具有光感,他们分得清白天与黑夜,当他们在光亮的地方时,也较能看清四周围的人们与环境。走进没有灯光或较暗的街道里,对他们而言是更难移动的。因此,十五碑周围街道上的路灯设备显得更加重要,以保证他们在晚上也能够独自出门。

现实情况却非如此,十五碑附近的小印度街道是旅游区,那边灯火光明,隔几条街的的视障社区却照明不足,对于城市规划者而言,旅客似乎比视障者更需要照明。

其三,并非每个视障者都是一出世就失明(“天生失明者”),有些人原本轻微弱视,但是随着年岁渐长,视力渐渐退化成全失明。甚至有些人的视力原本没有问题,但是在长大过程中发生意外,忽然失去视力,这就是“后天失明者”。

自小失明的视障者,自然对我们所认识的颜色和形状没有概念。后天失明者不一样,由于是在成长过程中丧失视力,所以他们曾经经历明眼人的世界,他们对于颜色和形状也依然有记忆。

视障是社会问题

对于视障者缺乏理解,除了导致我们在路上面对视障者时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帮助对方,更让我们落于既定印象。例如,许多视障朋友走在吉隆坡的街道上时,就面对来自旁人的冷嘲热讽,指他们是“假盲的”、“集团派来骗钱的”。

或许这也来自对于视障者的另一种误解:认为视障者必然是眼球残缺,或者是双目紧闭。然而,有些视障者并非眼球伤残,而是因为视网膜脱落、眼球神经线伤残而导致失明,所以从外表来看,他们的眼球有如明眼人一般完好。

许多视障人士勇于面对各种障碍,毅然走到陌生的公共空间时,却还需面对莫名的指责,打击他们在城市里自由移动的信心,造成他们的移动范围进一步被压缩。

除了得承受偏见,视障者还得面对不友善的公共设施,他们被排除在公共空间以外,也缺乏自由移动的条件;为明眼人设计的消费、休闲、娱乐、运动、情欲文化,让视障者即使有钱有闲,也难以享受;以明眼人为主的工作选项,造成视障者的就业选项受限,大部分视障者只能选择当按摩师、接线员、街头艺人等;缺乏社会网络的支持,社会支援网络窄小,让他们只能依靠身边寥寥几个至亲或友人。

这边列举的种种问题说明视障者所面对的挑战不只是身体的、个人的、内在的缺陷,他们还得抵抗来自整体社会不自觉为他们设立的障碍,这些制度的、社会的、外在的障碍,正是后者造成他们丧失活动能力。

视障者依赖的社会关系网

但是,即使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视障者依然展现坚毅的生命力,在缝隙间寻找他们可以倚赖的资源与网络。由于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无法独立完成,如何在社会关系网中找到伙伴成了至关重要的事。

前面提到视障者有不同的视力程度与情况,这些差异就会影响个体适应社会的方式,例如视力较好者生活中也比较自立,成为视力较差者的依靠对象。因此,前者能够独自在社区里四处走动,后者则倾向与其他人结伴而行,减低在路上所会遇到的不便。很多时候,视力较差者为了减少出门的麻烦,也会请求视力较好者的帮助,协助打包食物,或是检查钞票或手机屏幕上的字。

失明人的视力伤残程度会影响他们的自立程度。这也使到十五碑的失明人士必须依赖他人,与其他人共生。但是,这却并不保证他们在社群里有更多的能动性,赋予他们能动性的决定因素往往是个人所具有的性格、财力与亲属关系。

一开始,见到视障者每天只待在按摩院和家里,我误以为视障者都比较内向,不喜欢往外走动。接触后才发现这只是我们的刻板印象,许多视障者都活跃外向,热衷于参与各种活动,只是苦于找不到一起出门的伴,或是适合他们的休闲或娱乐活动。

有些视障者的内向性格则表现在不擅于与人交际,其中的原因包括个性腼腆,或羞于求助,以免被他人看轻。其中一位视障朋友就曾分享,过去在旅行时明知道酒店有提供早餐,但是不知道餐厅的地点,又不好意思询问他人,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己看不见”。

成长的过程中,因为这样常常吃亏、受到挫折,最后才决定得接受自己是个失明者的身份,要教导自己不能害臊,要变得更外向,“要学会与别人交际”。他说,不开口寻求帮助,就不会有人发现自己的需要。接着,他不再腼腆,变得能言善道,健谈有趣,每次要出门吃饭也更容易找到明眼人或视力较好的朋友陪伴。

但是,朋友所能够给予的善意帮助是不稳定的、不持久的,为了应付各种问题,用金钱或财力所换取的关系就显得更加重要。有些视障者为了像常人一样吃大餐、旅行或赌博,便会请客,请明眼的友人吃饭或旅行。作为交换,明眼人会在饭桌上、旅途中或赌场里照顾视障者。

金钱的另一种运用方式是不惜花钱支持某个摊位或老板的生意,交换条件则是每当这名视障者上门消费时,就要获得服务人员的悉心照顾与关照。这是有条件的、以交换为基础的关系。关系中的双方确切明白彼此的相互义务:我帮助你,你便也有义务报答我。

另一种则是无条件的、以感情为基础的亲属关系。这些关系包括父母亲、兄弟姐妹、伴侣、子女。除了是家人,他们也自然而然地被要求扮演照护者的角色。对于许多视障者而言,父母的无条件照顾成了视障者最重要、最宝贵的生命伙伴。

若父母离世,又没有可以依赖的兄弟姐妹,找到伴侣、组织家庭变成了头等大事。除了有伴侣互相扶持,子女也成了养老计划的重要部分。

自由与依赖:视障者与视障社区的共生关系

作为明眼人,我们不需要如此规划自己的人生,即使没有可以依赖的对象,我们的生活也能够继续。我们鲜少担心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不够稳固而在生活中寸步难行。

视障者所拥有的这些资源和人际网络却并非总是存在的。视力会随着年龄退化,轻度弱视者也会在年长时渐渐成为全失明,而变得必须依赖他人;用性格魅力吸引的朋友不一定能够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提供帮助;家人至亲也会离去,情人孩子成为最好的选项,早日结婚生子成了视障者避免老无所依的重要人生选项,但是亲属所要肩负的却是沉重的负担。

英文谚语说,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然而一位视障者相比于一位明眼人,支撑他的“村庄”却小多了。

唯有财力能够保证无条件、无期限的自由与自主权。然而,目前社会所能提供一般视障者所从事的行业皆属于低阶劳力型,不容易累积资本来保护自身。执着于发财致富的视障者,则会选择投资,或是经营生意,甚至在无奈的情况下铤而走险,以违法途径赚钱。也曾听说视障者为了建立事业,每日每夜地按摩,结果却损害了身体。

相对于明眼人,视障者获得自主权的道路是坎坷且需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当个人没有受到来自社会保障时,他们被迫自力更生。社会资源难以取得,却容易丧失,这也意味着他们的社会地位和他们的自身努力是不成正比的。

唯一能够让他们安心的是,十五碑这个可以找到同伴、毋需忍受他人目光的视障社区。在十五碑的视障圈子内,他们可以放心,可以自在地生活。但是一踏出十五碑,就必须以“大冒险”的心情出发。

十五碑成了保护他们的社区,也成了他们与社会隔离的圈子。或许正如视障朋友所说:“明眼人可以天南地北地走,盲人只有一个十五碑。你不满你的工作、不满你的生活,可是你还可以去哪里?”

按:笔者曾参与亚答屋84图书馆的“他者资料库计划,负责访问与书写十五碑视障者的故事。笔者也参与拍摄纪录片《黑暗的日常》,导演是刘华丹,笔者为副导。本文能够完成,得感谢一起参与田野计划的刘华丹,部分观点是从相互讨论中得到启发,特此说明。


刘存全,南洋理工大学公共政策与国际事务系毕业生。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

查看评论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