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思成城】
“阿拉”字眼争议在马来西亚向来就不是新鲜事。从1981年起,内政部和各州政府就透过种种的禁令、法规和执行政策,禁止马来文圣经的印刷和流通,以及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等字眼(该1986年内阁禁令至今仍属于官方机密文件),不断侵犯基督徒在宗教事务原有的宪法权利。
令人愕然的新近发展,则是雪州宗教理事会律师哈尼夫(Haniff Khatri Abdulla )建议由国家语文出版局把《圣经》翻译成马来文。要某个宗教将其神圣经典交由非该宗教信徒且不具备相关语言、神学、历史与文化专业的机关进行翻译,这种狂傲无知的看法是连许多穆斯林也无法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