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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电影还是马来西亚电影?

【艺文】景观社会

今年的马来西亚电影节在最佳电影、最佳导演和最佳编剧三个奖项中,另设“非马来语组”(最佳电影的非马来语组在几年前已经设立),使到一些电影如《Ola Bola》和《Jagat》,在上述这些项目中被限定提名参加“非马来语组”,而引发争议。

主办单位最后决定取消这些非马来语组别,让这些少过70%马来语对白的电影角逐这些奖项。但与此同时,它增设一个“最佳国语电影”奖项,让那些已入围最佳电影的马来语电影竞逐。

在引发争议期间,主办单位马来西亚电影发展机构(FINAS)和马来西亚电影制作人协会(PFM)曾举办交流会收集意见。PFM主席也是著名导演尤索夫(Yusof Haslam),他捍卫电影节的决定,指出此举是以巩固马来语作为国语的地位为基础,不应该被贴上种族主义的标签。

另外,PFM执行总监班沙(N. Pansha)也指出,马来西亚电影节原来的创办目的,就是为了推广马来语电影,因近年来非马来语电影数量的增加,才决定增设非马来语奖项。

国家电影与大马电影

在这场交流会中,也冒出有关“国家电影”(Filem Nasional)和“马来西亚电影”(Filem Malaysia)的问题。 尤索夫(见图)认为,华裔和印裔电影人所拍摄的电影可被归类为“马来西亚电影”,但坚持“国家电影”必须是马来语电影。 

马来西亚电影节始于1980年。当时在马来西亚摄制的电影,都是马来语电影,这是不争的事实。配合1970年代后的新经济政策,马来电影业者都希望从外资,尤其是邵氏和国泰手中夺回电影制作和发行的实权,提升马来语电影工业。马来西亚电影发展机构和马来西亚电影节的设立,基本上和这些目标息息相关。

这些看似要提高马来裔电影经济和制作实力的措施,背后的推动力本来就是马来国族主义。同时,在“国家文化政策”的话语下,马来西亚的国家文化早已被官方认为须以马来文化和语文为轴心。

虽然这文化政策搁置已久、乏人问津,但它和马来国族主义并行不悖。换言之,“马来语电影”、“国家电影”和“马来西亚电影”早已经混为一体、水乳难分,又何来“国家电影”和“马来西亚电影”的明显区分?

族群政治幽灵仍笼罩

近几年来马来西亚的电影文化有正面的改变,但同时族群政治的幽灵仍然缠绕阻碍它的迅速变革。因为越来越多非马来语电影的出现,电影发展机构调整了它的电影政策,取消20%娱乐税回扣的措施,以“剧情片公映奖励金”(Insentif Tayangan Filem Cereka)取代之。

当我们为这改变欢呼后,发展机构立即推出只有100%马来语的电影才能够申请的“爱国及文化电影基金”(Dana Penerbitan Filem Kenegaraan dan Warisan)。电影节取消非马来语组奖项,我们以为争取成功,但它却提出个最佳国语电影奖,坚持要对“本土”和“外来”语言划下区别。

当一个关卡被打破,另一个关卡即刻被设立起来,协商和争取也变得没完没了。土著意识(Bumiputraism)还是那么根深蒂固,难以连根拔除。

最“标准”的国语电影

对于最佳国语电影奖项,独立电影工作者安瓦帝(Anwardi Jamil,著名导演贾米尔Jamil Sulong的儿子)提议,不如把它颁给运用最正确、最标准的国语电影。对他来说,获奖的电影并不一定需要70%以上的马来对白,只要是电影里头的马来对白足够标准就可以了,最好是依照官方和国家语文局的标准,这完全符合电影节所设定的巩固和发展国语的目标。

安瓦帝提议的评审方式是世界罕有的,但他的意见创建之处,便是他把语言还于语言,就好像电影最佳摄影奖只关注摄影那样。显然,对于提倡马来语作为国语这地位,他毫无疑异地认同,而且也提出应该要有一些奖项来鼓励电影去发挥、提炼马来语标准语法的优美特质。

他还认为,设立这些奖项,可以避免一部内含不标准马来语的电影,获得最佳国语电影奖。 如果依照他的观点,那些用吉兰丹和森美兰腔调的“非标准”马来语的电影都不该获此奖。

语言运用恰当或标准

然而,提倡语言的标准化,对电影而言,意义何在?倘若以语言元素作为电影奖项的考量,应该是电影里头的语言是否运用得好与恰当,而不是所运用的语言标准与否。

例如,语言可能与电影主人公的身份、阶级有关,又或者主人公所处在的社会情境相连。这当然也牵涉到对白设计的创意。例如巩俐在《秋菊打官司》(1992)的陕西腔,恰好表现出电影中的乡镇气息,也为电影增添些许幽默感。

又如贾樟柯电影里头低下层工人的腔调,和北京官方普通话颇有差异,这种差异被用来凸显这些工人是在北京的主流经济中是被边缘化的。当然,有些电影也会以操弄和颠覆语言文法来作为艺术手法,并不一定是要反映现实的。

稀释文化语言的活力

对文化和语言的标准化,往往负载着提升和巩固族群地位的想象。同时,更会稀释文化和语言该有的活力。安瓦帝的提议,到头来也会令电影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工具,更难与马来国族主义脱钩。

文化有各种演变的潜能,文化的发展也可以多元多样。我们无法否定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混合交融的形态。因此,一个真正有创意和创见的艺术和影视工作者,不应该成为文化本质的维护者,也不该一味巩固文化界线。他们应该积极的介入国家文化的建构,松动国家文化的定义,打破各种“标准”、“本质”和“纯种”的迷思。

艺术和影视工作者不妨多认知和发掘那些“非标准”的马来语,用在他/她们的创作上,在干扰族群政治所仰赖的文化本质性的同时,也展露他/她们对混杂多样的本土性的敏感。

拥护文化混杂和多样性,以及对文化演变保持开发的态度,便是对抗族群政治的绝佳武器。


关志华,出生于槟城,曾留学台湾政治大学。喜欢电影和影像,目前担任大学新闻系讲师。着有〈历史与“置身自处”:论《十月围城》中的主体话语〉(电影欣赏学刊)、〈马来西亚国家电影下的马来西亚华语电影论述〉(长庚人文社会学报)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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