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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活工资”?<br>素质生活从吉隆坡启程

【时政】世界公民

每天清晨醒来,穆鲁干赶紧穿戴好保安服,太太泡好奶茶装进热水壶,让他带去工作的大厦。两个小孩穿好校服,正等着巴士司机来载送到学校。他摸摸她们的头,骑上摩托车赶去换班。天色微亮,穆鲁干打了呵欠,在车声开始喧哗的大道上,想着要向公司再预支下个月的薪水——前​​几天才换了摩托车轮胎,维修了部分零件,就花了数百元,房租也已拖欠了一个月。最近景气差,太太在家修改衣服的订单减少,勉强能够缴付小孩的巴士费以及学校杂费。今天,主管的脸色应该不怎么好看,要挨足12小时才能下班,他忍不住叹息。

2013年初,当最低薪金制开始实行,城市的劳工也可能欢愉不起来。温暖的屋子、足够的食物、代步的车子、良好的教育、可信的托儿服务、保险费​​用,以及些许储蓄以应对不时之需——这些,是在城市体面生活的必要之事。假设一户贫穷的双薪家庭育有两小孩,2000令吉的家庭收入够用吗?穆鲁干家庭需要借贷度日,如果任何亲人有紧要事需要钱,恐怕就陷入困境。维持生活已经不易,想要脱贫而向上流动更难。穆鲁干一家代表的,其实是许多低收入家庭的社会缩影。

因此,必须探讨的是,究竟我国贫穷户的家庭收入是否足够应付日常基本所需,并存有一些储蓄以应对不时之需?最低工资有没有可能让他们拥有向上流动的机会,或至少安心的生活的条件? 最低工资 划分为东西马两个标准,分别为RM800与RM900,以小时来计算则分别是3.85以及4.33令吉。吊诡的是,东马沙巴与砂拉越的生活水准比西马大部分地区更高,贫穷门槛高于西马,但最低工资却更低,制订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实在让人费解。

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40%家庭收入最低群(简称B40),在2014年平均每月开销为2015令吉,在城市地区家庭消费只会更高。最低工资即使在今年七月即将从900令吉调整至1000令吉(东马地区从800令吉增至920令吉),或许可以勉强改善乡镇劳动者的生活,但很明显的,在城市地区即使是B40的双薪家庭,也要束紧裤带,为家庭开销与偿债而烦恼,更别提体面生活。因此,在通货膨胀快速万物高涨的时代,最低工资对于城市工人实际意义不大。他们需要多少月薪,才能算是有尊严的劳动?才能“生活”而不只是挣扎求存?

生活工资是更好标准

也许,生活工资(Living Wages)是更好的标准。根据欧洲反血汗工厂国际组织《干净衣服运动》(Clean Clothes Campaign)的资料,马来西亚劳工每月的生活工资应是1643令吉。

什么是生活工资?这概念原先来自美国。80年代开始,美国巴尔的摩(Baltimore)市政府把许多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如垃圾处理,公共巴士,停车场,日照中心等私营化,导致人民原先稳定的全职优薪工作,在资本家的手上转变为兼职,季节性的低薪工作。当时提供慈善服务的教会组织发现,越来越多的贫穷劳工到来领取免费食物,惊觉这些底层工人再也无法养活自己!

拥有教会背景的民间组织与工会联合起来推动“生活工资”法案,结果施压成功,在1994年成为首个强制政府公务外包的承包商实行生活工资的城市。当时官僚与私营公司强烈批评这将威胁当地的经济竞争力,大大削减私人投资家的兴趣,让连年经济赤字的巴尔德摩市雪上加霜。但20年下来,巴尔的摩的经济发展不俗,也直接鼓励了更多的美国城市设有生活工资的法案。

生活工资是基本人权

英国的公民组织生活工资基金会(Living Wages Foundation),认为获取生活工资是基本人权。他们认为,最低工资其实无法反映出各不同地区劳工的生活所需,进而提出劳工“一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有能力购买食物予全家人,并缴付屋租、医疗、衣物、交通、以及教育费用,同时拥有存款以在紧急时期使用”的概念,认为在不同的城郊区域应有不同的生活工资。例如相对于英国成人的最低薪资6.5英镑,伦敦与非伦敦地区的时薪分别应为9.15以及7.85英镑,显然生活工资更可能让劳工拥有向上流动,提升社会经济地位的机会。

今天,生活工资的概念已经扩展至世界,成为国际性的劳工运动,有立法保障如美国的某些州属,也有自愿性推动如英国伦敦,以及民间社会团体大力呼吁如印度,柬埔寨,尼泊尔等地,都有争取更合理工资的呼声震耳于四方。

在大部分国家,政府立法订下强制性的最低工资(minimum wages),通常是“唯一标准”。惟积极推动生活工资的《干净衣服运动》组织认为,法定的最低工资与公民组织所要求的生活工资有越来越大的差距。

大马生活工资为何?

生活工资基金会所计算的 亚洲生活工资 (Asia Floor Wage),一个成人工作可支持另外两位成人,或一成人与两小孩,或四小孩的基础上,马来西亚的生活工资应为1643令吉。工资的分配如下:50%分配予食物,40%予衣物、住宿、小孩教育、交通,以及医疗费用;10%予可支配的收入如娱乐消费,储蓄,退休金存款等。

这种计算方式主要在于确保劳工能够养活一家人,还有可支配收入用于储蓄与紧急用途。无论如何,上述消费比例对于其他的国家如柬埔寨和越南是可行的,但由于马来西亚B40家庭消费方式稍微不同,房屋与交通的比例应该更高,城市劳工所得的分配方式也只能当作参考。

其实在1970年代,为了帮助经济萧条时期大受影响的低收入群,时任首相敦阿都拉萨所领导的国阵政府曾下令雇主提供临时生活津贴给雇员,一直到今天,固定的生活津贴(cost of living allowance, COLA)已被纳入公共领域的薪金制度,政府为服务于乡镇与城市的公务员提供100至300的生活津贴,纾解在高消费地区所带来的经济压力。但由于没有立法强制私人领域实施,导致绝大部分的私企都没有实施这项津贴。

合理薪水与素质生活

根据2014年大马家庭收入 报告 ,收入低于3000令吉的家庭占了24.3%,这当中的城市与乡村家庭分别为17.9%与46.2%。因此,若企业愿意把薪金提升为生活工资基金会所建议的1643令吉,即表示约25%的贫穷家庭即将受惠。一般而言,中下层阶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若增加,手头宽裕时更愿意消费,尤其是掏钱花在膳食方面。因此提高劳工薪资,不仅可提升生活品质,整体市场经济也会蓬勃而呈现好景。

无论如何,如上文所述,城市与乡村家庭的生活水准与所能获得家庭与社会的支援有相当明显的差距,在高消费的大城市如吉隆坡一带,即使1643令吉也未必是能保障基本生活的工资。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与联合国公布的《2015年大马千禧年发展目标报告》就指出,吉隆坡的贫富悬殊问题最严重。在首都,城市新贫族如何改变向下滑动的命运,逆流而上?生活工资结合COLA的是其中一个答案。

首先,政府与公民组织应联手深入研究中下层阶级的工资问题,制订对工人合理的生活薪资,并列入COLA来平衡城市与乡里的不同消费水平与收入,让区域的消费水平与津贴成正比,让大马的生活工资更具有弹性。除了公共领域之外,政府也需要说服中型与大型企业、厂商、建筑等行业支持生活工资运动。

伦敦市长亲笔写信

在英国,自2011年开始超过三万名工人在“生活工资”运动下,薪水超越基本工资而受惠,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见图)在2015年更亲自写推荐信给超过100个零售与服务业等的执行长以寻求支持。目前共有700多家愿意支付生活工资的政府机构与私人公司,其中包括大伦敦政府、汇丰银行(HSBC)、切尔西足球俱乐部(Chelsea Football Club)等。约翰逊认为,支付伦敦生活工资对劳资双方都有好处,不止大大提高工人的生活素质,对资方来说,工人更具有生产力,减少流动性,让企业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生活工资能够帮助更多劳工提升整体生活水平,提供向上流动的脱贫条件。在资本社会里,若要真正贯彻企业的社会责任精神,则需重新定义雇主的利润至上思维,照顾弱势的下层工人并提供社会保护网,及凸显劳工的真正价值与贡献。

当然,政府也应奖赏愿意提供合理工资的中小型企业,包括提供提升产业技术的免费训练与回扣,并鼓励更多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的建立。在城市消费高涨不下的今天,吉隆坡市长应以巴尔的摩市与伦敦市为榜样,打造首都为对劳工友善的城市,鼓励更多的本地人就业。

让我们期许,从吉隆坡启程,把生活工资运动推广至全国!


曾慧玲背包十年,以出走当生活。记录旅程的方式,就是听当地人说故事——多段“听见”,编成我的世界人文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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