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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总,谁要废除土著特殊地位?

NONE “如果民联敢废除马来人特权,我一定投民联一票!”从这一句马华总会长蔡细历近来最常对华社重复的话,我们可以看清蔡细历思维上的两个盲点。

首先,蔡细历混淆了“特权”与“特殊地位”。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并没有提及任何种族的“特权”(Hak Istimewa),而只在第153(1)条款和153(2)条款采用“马来人特殊地位”(Kedudukan Istimewa),显见宪法并没有赐于某一种族特权,或制造特权阶级,而是为了维护独立时处于相对弱势的土著群体。

宪法条款也保障非土著权益

宪法153条款其实并不只是维护马来人或土著的利益,它也保障了非土著的权益。第153(9)条款指出:“此条款并未授权国会限制商业或贸易只保留给马来人。”

宪法第8(2)条款也阐明:“除非得到《宪法》明确授权,在公共当局中任职或受雇,在行使法律征用,拥有或转让财产,成立或进行贸易、商业、专业、职业或受雇方面,任何法律都不能以宗教、种族、出身或出生地为由,对公民有所歧视。”

政客骑劫和无限放大宪法

其次,蔡细历似乎还弄不清楚华人要的到底是什么?华人要求的不是全面否决《联邦宪法》153条款的“马来人特殊地位”;而是拒绝某些政客为了私利,骑劫有关条款并将之无限扩大及扭曲诠释为“马来人特权”,甚至是不容触碰的“马来人主权”,以扶贫济弱之名,行朋党自肥之实。

非土著争取的公平及良好施政,并非挑战宪法保障的“马来人特殊地位”。就如副教育部长魏家祥博士反对取消华裔子弟唯一的海外奖学金,跟挑战“马来人特殊地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从不曾求废马来人特殊地位

事实上,从华裔利益的华小拨款及增建制度化、全面承认统考文凭;到全民利益的司法独立、警队改革、全力肃贪、选举透明、言论自由,人民的哪一项诉求提到要马上废除宪法内的“马来人特殊地位”?

蔡细历不断重复“民联敢不敢废除马来人特权?”、“换了政府,华社的问题就会解决吗?”,被攻击的其实不是民联,而是被营造成很想挑战宪法保障的“马来人特殊地位”的华社。这会否堕入一些种族极端分子(如土著权威组织)的陷阱、陷华社于不义,蔡总应该慎思。

民联反对的是伪扶弱政策

蔡总金口一开,马华一众文人精英纷纷提笔跟进,挑战民联敢不敢废除“马来人特权”?

我翻阅两年前的报道,民联三党早在组成联盟时,已经签署协议,认同《联邦宪法》规定回教为官方宗教、马来文为官方语言、马来统治者、马来人及土著特殊地位。民联领袖更曾多次解释,他们反对的是被刻意歪曲及变质后,只惠及朋党的伪扶弱政策,也就是蔡总口中的“特权”,而不是反对《联邦宪法》的153条款。

马华诸公除了终身学习,看来也应该温故知新。

注:作者部落格

http://lengkekmu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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