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透过宪报发布了《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即从3月11日起,凡违反《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者,罚款数额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而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企业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
2019冠病疫情肆虐一年多,在人民生活仍处于水深火热、百业重创凋零之际,隆雪华堂反对政府在缺乏民意咨询和国会问责下,透过紧急状态释法贸然调高违反标准作业程序(SOP)个人抑或企业的罚款门槛。
根据公积金局最新数据显示,在去年政府预算案通过允许人民提取第一户头款项后,该局发现至少有30%会员几乎已提完第一户头的退休金。这说明疫情已影响大部分人民的经济收入,在生活困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提高罚款数额无疑更加加重人民和企业的负担,雪上加霜。
此外, 3月11日起开始实施的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正)法令亦没有详细阐明执法标准。
或助长贪污滥权风气
虽然全国总警察长阿都哈密派定心丸,提高罚款数额并不是对付所有违反标准企业的人或企业,只有一再重复犯错才会被重罚。
惟在公布的法令缺乏明细参考下,隆雪华堂质疑此举恐怕将导致释法者,可在不受拘束下恣意制定违反SOP者的罚款数额,无疑更加助长贪污滥权的风气。
再者,去年政府的本意原为在国会讨论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的可能性,而这次透过紧急状态颁布的相关法令明显缺乏民主问责的正当性。
因此,隆雪华堂认为,在最高元首亦表明紧急状态期间国会可以复会后,首相慕尤丁有必要尽速告知议长国会复会的日期,并将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的权限回归国会;除了重新探讨调低罚款数额,或维持现有罚款数额1000令吉的可能性,也必须厘清罚款的执法标准,以避免造成人民不必要的混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