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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呼吁对车牌违规者从宽发落

民主行动党北干那那区州议员杨敦祥发表文告,赞同交通部长廖中莱指示交通局总监伸缩性处理取缔车牌行动。

他表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14条文下,车牌违规者可被罚最少300令吉,最高3000令吉的罚款。陆路交通局近日在取缔行动中所开出的罚单,将不会给予车主任何罚款折扣。

他认为,若廖中莱日前发表“目前是教育和醒觉的阶段,主要是提醒人民遵守当局的指南和规格”的言论属实,陆路交通局就必须对因车牌违规,而接获罚单的车主们从轻发落。

他表示,目前经济低迷,百货暴涨,人民的生活已经苦不堪言。高昂的罚款只会加剧人民的负担,使民间怨声载道。

他表示,在消费人权益角度下,车主作为消费人,付费却拿到违规的车牌,理应是受害人。交通局对他们发出传单,形同对他们进行二度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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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车主的车牌甚至是直接出自车厂,在不曾进行过任何改装下,也接获交通局传单。他认为,车主因汽车装饰业者没根据交通局指南和规格制作车牌,而无辜受牵连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现象。

他认为,陆路交通局不应该大费周章,用“放大镜”的标准,来取缔车主。他表示,与其大费周章地在全国各地取缔车主,交通局不如从问题源头着手,给予汽车装饰业者和车厂明确和严格的规范,并采取行动对付违规的车厂和汽车装饰业者。

他强调,在车主违规使用“违规车牌”的课题上,车主不应该成为政府“开刀”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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