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有3家大道公司的特许经营合约列明,政府可基于公众利益,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大道特许经营权,为国人提供廉宜的大道过路费。
这3条大道是,白蒲大道(LDP)、沙亚南大道(Kesas)及蕉赖加影大道(Grand Saga)。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今日联袂沙登国会议员张念群及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前往公共工程部查阅大道特许经营合约后,向媒体披露此事。
潘俭伟指出,这3条大道的合约皆注明,政府有权基于公众利益,国有化大道的特许经营权。
需赔建筑成本与12%利息
他说,政府若要收购,将需要赔偿大道公司一笔钱,即:扣除了政府贷款后的大道公司工程成本,及股东支付的大道工程成本贷款,外加12%的贷款利息。
他举例,白蒲大道的建筑成本仅是13亿2700万令吉,就算加上赔偿股东的利息,也绝不会达到前任工程部长三美威鲁声言的“数十亿令吉”的天文数字。
白蒲大道不涨价已近回本
此外,行动党也列举这些大道合约的种种弊端,包括收费不合理、大道公司回利过多、大道建筑不符合约规格等。
潘俭伟率先揭露白蒲大道合约的弊端。他说,根据该份合约,白蒲大道的建筑成本为13亿2700万令吉,并预计建成30年后可获得盈利188亿6500万令吉,回报超过14倍。
“就算大道公司要收过路费,也要收取公道的价格,而不是这种回利。”
他也说,白蒲大道公司在1997年至2006年,就已赚取了12亿2200万令吉的盈利。
这意味着,白蒲大道在不需调高过路费下,即已在2006年差不多回本。
他认为,既然白蒲大道公司已获利丰厚,便不应继续调高过路费,加重人民负担。
潘俭伟也指出,根据合约阐明,白蒲大道拥有双方向,且各有3条车道,但现有的大道却有很多路段,只是拥有2条车道。
他质疑,白蒲大道公司已违反了合约条款,并促请工程部展开调查,查认是否确有其事。
政府赚蕉赖加影大道路费?
另一方面,负责翻阅蕉赖加影大道合约的林立迎,不满工程部虽然承诺解密所有大道合约,但蕉赖加影大道的合约,并没有完全对外公开。
他说,现有的合约注明,该大道公司的缴足资本,需为150万令吉至5000万令吉,但政府仍需为大道公司,提供5900万令吉的附加资本。
“不过,到底这5900万令吉的附加资本详情如何,却记载在另一份附加合约中,而该合约并没让公众查阅。”
林立迎也表示,该合约列明,该大道的3条车道路段,若达到12万辆车的日流量,政府有权与大道公司,平分过路费的盈利。
“至于4条车道的路段,若达到16万辆车的日流量,政府也有权与大道公司共享过路费盈利。”
“我将会在国会询问工程部,到底蕉赖加影大道的日流车量为何,到底政府是否已开始在这条大道赚取过路费。”
指槟大桥合约条款不公平
与此同时,张念群指出,槟城大桥合约的条款不公平,只阐明政府需单方面终止合约的赔偿,却没列明大道公司管理失当,而遭终止合约的赔偿。
她表示,该合约注明,若政府在合约生效后的首10年内中止合约,就须以平均首9年预测的大道收入,再乘于10年的计算法,赔偿大道公司的损失。
“若在10年后才中止合约,政府则需从中止合约开始,至合约届满为止,赔偿大道公司每年预计净盈利的90%款额,并替大道公司清还贷款债务。”
不满工程部局部解密合约
此外,也有出席查阅合约的甲洞国会议员陈胜尧,则促请工程部出示更完整的合约内容,并提供其他合约的相关完整资料。
他指出,工程部所展示的精明隧道合约,并没附上附加文件,也未说明每个月鸠收多少过路费,以及不允许调高或调低过路费时,政府的赔偿幅度。
“精明大道是防洪和隧道鸠收过路费,耗资19亿3300万令吉。政府委任承包商精明控股公司,MMC公司30%, Anglo-Oriental公司20%, Gamuda公司50%。”
“MMC公司目前正在收购MMC Engineering,而MMC公司的30%股权将转让予 Anglo-Oriental公司。但是,我们不知道详细情形,因为没有附加文件。”
马青:不符合私营化精神
另一方面,虽然份属不同政党,然而马青法律事务及国会法令研讨专案局主任王乃志,也难得与行动党异口同声。他认为,大道公司的经营方式,并不符合真正的私营化精神。
他认为,政府在私营化大道的特许经营权时,不应再贷款予大道公司,因为这违反了私营化的原则。
“若是私营化的话,大道公司应该私人筹资,寻找自己的本钱。这样一来,政府才能找到真正有能力的大道公司。”
他表示,马青将成立一个特别专案小组,以深入研究所有大道合约,并把研究报告通过马青总团长魏家祥,交予马华部长带上内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