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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今日判决,驳回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前讲词撰稿人慕纳华(Munawar A Anees,右图),要求让高庭聆审其鸡奸案上诉的申请。
联邦法院三司——首席大法官查基(Zaki Azmi)、联邦法院法官祖基菲里(Zulkefli Ahmad Makinudin)与聂哈欣(Nik Hashim Nik Abdul Rahman),一致决定驳回慕纳华的上诉申请。
这也是查基在昨日正式就职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后,所做出的第一项判决。
他今早在布城司法宫的联邦法院宣读简短的判词,“我们(三司)之间已经讨论过,并决定驳回申请,我们将在较后给予理由”。
不灰心继续斗争讨回清白
慕纳华曾针对其鸡奸罪向高庭提出上诉,但是高庭还未聆听其论点就驳回,之后他上诉至上诉庭还是面对相同命运,最后只有向联邦法院申请推翻上诉庭的判决,不料结果依然不变。
在法庭内亲耳听闻判决的慕纳华一脸落寞,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满腔愤怒控诉法庭否决他寻求正义的权利。
“我感到极度失望,已经十年又一个月了,我继续被这个国家否决寻求正义的权利。我承受巨大的痛苦,无论是在生理、经济与社会方面,甚至在所有各层面。一直到正义获得伸张为止,这些痛苦都会继续下去。”
虽然慕纳华讨回清白的最后法律管道已经关上大门,但是他却毫不感到灰心,甚至恫言就算在有生之年无法洗脱罪名,他的后代也将继续斗争下去。
“我要求出席法庭(提出上诉论点)的一天,但是却被否决了。然而我不会因为这种手段而受恐吓,我绝对不会放弃,已经十年又一个月了,没有什么事会让我灰心。”
“如果我应得的争议无法在我有生之年获得伸张,我的孩子与孙子都会继续争取。”
称遭“袋鼠法庭”冤枉入狱
慕纳华重申当年是遭警方屈打成招,他甚至冒着藐视法庭的风险,形容将他入罪的法庭是“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意即非法审判)。
“这是法庭的道德义务,如果他们能够聆听流氓警察的一面之词,他们也应该聆听我的说法。”
他强调,自己将继续在现有的法律管道下进行争取。慕纳华目前能够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判决,但是这类的申请必须拥有强而有力的理由。
立下宣誓书自称屈打成招
慕纳华是美国籍的巴基斯坦裔作家兼国际著名回教学者,他在1998年9月14日遭内安法令扣留,当时他是时任副首相安华的助理兼讲词撰稿人。之后他与安华的义弟苏玛一起被控,两人在法庭上承认“允许自己让安华鸡奸”而入狱半年。
警方指他们在1993年至1998年期间于安华的住家犯下鸡奸罪,但是却没有明确的日期与时间。
但是慕纳华在10年前志期11月7日的一份法律宣誓书中表示,他是在扣留期间面对严刑拷打后被迫招供。他在宣誓书中声称政治部官员在盘问期间对他进行生理与心理虐待。
虽然安华在2004年9月2日针对鸡奸案上诉得直,联邦法院撤销所有罪名并释放安华,但是慕纳华还来不及上诉,就已服刑完毕。
与慕纳华一起入狱的苏玛,已经在2006年获得法庭撤销其鸡奸罪名,就是这起案件让慕纳华重燃希望,决定回到马来西亚讨回清白。
现年60岁的慕纳华在服刑完毕后返回美国,目前在该国一个基金会出任项目管理顾问,并在两天前返回马来西亚这个伤心地出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