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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办论坛讨论改教课题<br>内长抨律师公会玩火自焚
Aug 5, 2008 4:38 PM
更新: 9:57 AM

bar council and religions 大马律师公会计划在本周末举办的改信回教论坛,引起巫统部长和回教组织齐声反对,唯恐有关论坛将挑起敏感的宗教课题造成误会。

内政部长赛哈密甚至形容律师公会“玩火自焚”,并宣称不清楚律师公会举办有关论坛的目的何在;回教青年运动(Abim)则批评律师公会在处理有关课题上,不应该被视为偏向一方。

根据《马新社》报道,赛哈密说,“你是在玩火,我们将之视为我们的自由和权利。我们在行使本身的权利时,不要以为别人没有权利,最终这可能引起误会”。

讨论宪法121条文改教案

这场题为“改信宗教: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重新探讨苏芭丝妮和莎玛拉案件”的论坛,针对苏芭丝妮、丽娜乔伊等改教案件和涉及宪法第121(1A)条文的案件进行讨论。

这场论坛计划邀请联邦直辖区宗教区回教法庭主控官莫哈末纳英、大马回教思想机构回教法及政治科学中心主任旺阿兹哈主讲,也将邀请一些因改信回教而受影响的当事人现身说法。

“讨论敏感课题能免则免”

syed hamid albar 赛哈密出席该部门每月集会后表示,宗教课题非常敏感,应该通过正当的管道发表不满,而不是通过公开讨论引起误会或紧张。

询及当局是否能够对主办当局采取行动时,表示,除非主办当局违法或影响公共秩序,政府才能够对付他们。

他说,虽然政府鼓励讨论一些影响全民的课题,但是在涉及宗教或其它敏感及容易引起误会的课题上,则能免则免。

“敏感课题应该闭门讨论”

此外,回教青年组织总秘书凯鲁阿里芬(KHAIRUL ARIFIN MOHD MUNIR)表示,律师公会举办上述论坛并不妥当,同时容易引起社会人士的误会。

“虽然回教青年组织认同自由发言和民主的原则,但是在我国的现实环境中,关乎宗教与种族的课题,却必须小心谨慎的处理。”

他指出,这类涉及特定领域的课题,理应由来自相同背景的圈内人闭门讨论。

“律师公会刚刚在举办一场社会契约的公开论坛,紧接着又举办关于宗教课题的论坛。这样的做法容易让人对律师公会产生负面印象,它作为一个代表全国律师,不分种族与宗教的组织,不应该在这种课题上被视为偏向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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