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不满警方两度登门骚扰其家人,并取消在今午前往吉隆坡警察总部录取针对鸡奸案口供的行程,以示抗议。
安 华代表律师山卡拉奈尔昨日下午5时传真一封公函给全国警察刑事调查总监巴克里再尼表示,尽管安华与警方於上周六已经达至协议,以便自愿在今午2时到警察总 部录口供;但是警方却三番四次派人到安华住家“骚扰”,以传递一封命令书,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传召安华前往录口供。
“在不受骚扰下才会录口供”
山卡拉奈尔(左图)对此向警方提出严正抗议,并表示安华只会在家人与自身不受警方的骚扰之下,才会与警方合作录取口供。
“在警方这种威迫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将不会在7月14日前往吉隆坡警察总部,直到这种威迫行动完全消失为止。”
他指出,祖德佩雷拉副警监(Jude Pereira)於上周六(7月12日)早上联络安华律师,以便在隔天星期日前往录口供,但是经过律师与人在槟城的安华商量之后通知警方,安华将在今午2时前往吉隆坡警察总部录口供,双方最终对此达至协议。
递交不果,警拒离开住家
不过,山卡拉指出,他们受到祖德在上周六晚上9时30分的通知,指警方已经前往安华位于吉隆坡泗岩沫住家,向安华递交一封命令书,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传召他录口供。
山卡拉继称,当时他向祖德提出抗议,表示警方此举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根据双方的协议,安华已经答应前往录口供。
“但是,安华一名子女却在星期天中午时分通知说,一队警方人员前往安华位于泗岩沫进行‘骚扰’,要求其家人接收有关命令书。虽然其家人已经表明没有权利代表安华接收,但是警方人员却拒绝离开其住家,导致安华家人担惊受怕。”
促警另外安排日期录口供
山卡拉表示,由于双方已经达至协议合作,安华对警方这种不专业态度和骚扰行为感到极度失望。
“我的当事人如今表明,除非警方能够秉持专业态度,并且依据协议与依法行事,我的当事人才会与警方合作。”
“无论如何,我的当事人重申,除非警方不再骚扰他或威迫其家人,不违背有关协议,那么他才会与警方合作。”
他促请警方定下一个新的日期,以便安排安华在不危及任何一方的情况下,前往吉隆坡警察总部录口供。
安华本周三反贪局录口供
另一方面,安华将在本周三前往反贪污局,针对他指控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10年前,涉嫌在其“黑眼圈”案中捏造假证据,录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