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皇家警察部队继续成为威胁国内人权状况的主要机构。贪污丑闻、武力镇压集会、警员不受法律制裁,以及对扣留所内死亡事件坐视不理,都让警方的人权纪录劣迹斑斑。
国内人权组织“大马人民之声”(SUARAM)今日在吉隆坡一家酒店推介该组织所撰写的《2007年大马人权报告-公民与政治权利》,对警方做出上述评论。
报告谴责警方不仅没有履行捍卫人权的职责,反而侵犯民众的基本人权。报告也强调,去年国内人权状况面对三项威胁,即公共机构失灵、镇压公共集会,以及公职人员不受对付,而警方在所有三项威胁中都扮演角色。
武力镇压公选盟兴权会集会
人民之声记录与监督协调员刘隐定在推介礼上念出报告摘要,特别点名警方在去年尾,以武力镇压 公选盟 与 兴权会 两场和平集会的行动。
“设立路障禁止人们集会,并以加入化学物的水炮与催泪弹来驱散群众,是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在许多案件中都发生人们遭警方拳打脚踢致伤的事件。”
报告指出,警方必须为2007年的11宗扣留所内死亡案件负上全责,因为扣留者已经全权交由警方看管,而且针对这些案件的调查进展缓慢,有者已拖延数年,更毋庸说有警员遭到对付。
警员集会开枪伤人却不受对付
另外,警方人员不受对付的现象,明显反映在一名警员在去年9月于登嘉楼峇都布洛的一场公选盟集会上, 开枪致伤 两名集会者的事件上。但是开枪伤人的警员完全不受对付,相反的两名伤者(左图)却被控企图致伤警员。
报告表示,根据媒体报道,在 2007年共有9宗警方开枪的案件。
至于警方涉及贪污丑闻的现象,报告以总警长慕沙哈山在去年7月受调查,以及警队第三号人物--前商业罪案调查局主任南利(Ramli Yusuff)在去年10月被控的案件,作为例子。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叶瑞生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些贪污案件不仅反映警队缺乏专业性,也暴露反贪污局的失败”。
警方处理集会手段趋软化?
受询及警方在上周五的 反油价暴涨游行 (右图)中手段似乎软化,不仅没有逮捕集会者,反而允许他们上街游行1小时的现象,叶瑞生回答说,“我想过去的集会迫使警方必须更加中立与专业,尤其是在滥权的课题上,这些示威导致警方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只能希望这是警方承认问题,开始认同集会权利的征兆。”
叶瑞生接着指出,这就是为何该组织坚持政府必须成立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简称投委会),从体制内监督与制衡警察的滥权行为。
虽然政府曾答应成立由警察皇家委员会所建议的投委会,但是皇家委员会所建议的成立期限迄今已逾期两年,政府的诺言仍无下文。
报告所触及的其他课题包括政府继续援引《内安法令》进行无审讯扣留、选举委员会表现令人失望,以及大马人权委员会缺乏意愿推动人权改革。
吁国阵与民联推动真正改革
另一方面,叶瑞生在记者会上呼吁国阵中央政府与民联州政府,在政治制度与施政结构方面,推动真正的人权改革步骤,以回应人民在308大选所表达的意愿。
他也促请国阵中央政府依照1993年联合国世界人权会议的建议,制定一项全国人权行动计划,鉴定改善国内人权状况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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