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给媒体的7页英文调查报告摘要中,马华3人独立调查委员会耗费颇大篇幅驳斥黄家定聘用郑安泉的说法,表示除了黄日龙与林春景之外,其他证人的口供皆无法证明这点。
调查报告亦表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三人秘密小组的存在,是用来铲除马华党内异己,并且逐一反驳布城16楼和郑安泉拥有支会与区会名单等指责。
这份“秘密三人小组”调查报告指出,有证据显示,被指为“秘密三人小组”总联络的郑安泉(左图右)的确到过布城16楼,即马青总团长廖中莱担任副青体部长期间的办公室,此举让人对他个人的行动产生疑问。
针对郑安泉与廖中莱和柔州马青团长黄日升的关系,尽管早前曾传出郑安泉是廖中莱的政治顾问,廖黄两人也曾见过郑安泉,但是报告摘要对此着墨不多,只根据廖中莱与黄日升的供证指出,两人在受委为卫生部长与青体部副部长后,就没有在办公室与郑安泉会晤。
报告也提到由廖中莱与郑安泉组成的“两人秘密小组”是否存在的可能性。独委会认为无法从两名证人的口供做出结论,即郑安泉是为廖中莱工作。廖中莱已矢口否认这点,而郑安泉没有出席第二次听证会,无法回应此事,因此委员会所掌握的证据无法达致任何结论。
讽林春景单纯,批黄日龙不合作
独委会也讽刺证人之一的前百乐镇州议员林春景(右图)是“单纯的政客”,竟然在第一次会面下,就对郑安泉的一面之词深信不疑,以便进行铲除异己的“非常可怕”行为。
在称赞郑安泉身为非马华党员,愿意挺身供证之余,独委会也批评黄日龙(左图)不是一名有用和合作的证人。
独委会也表示,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黄家定涉及“秘密三人小组”。
以下是独委会调查报告重点摘要:
1)完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黄家定涉及黄日龙所指控的秘密三人小组,包括被指控每月支付郑安泉一万令吉。被证实有关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a)独委会不认同汤木的言论,即年长与贫穷者没有任何损失,因此比较倾向于说实话,因为相反来说也是一样。事实上,与黄家定相比,69岁的黄日龙不说实话也没有损失。黄日龙影射黄家定心中有鬼才设立独委会,但是相反来说,正因为黄家定没有东西好隐瞒,因此才设立这个独委会。
b)黄日龙只是提供一项证据以证明本身的指责,即根据4月16日《号外杂志》报道,指青年团领袖方振平目睹郑安泉进出16楼。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方振平不曾接受《号外杂志》的访问。
c)当黄日龙在2008年4月16日会见石清霖和郑光明时,黄日龙表示《当今大马》的报道不正确,因为他不曾提及总会长(黄家定)的名字。
【编按:针对黄日龙声的说法,《当今大马》坚持本身在 4月6日 的报道正确,并有当晚同样前往采访的《独立新闻在线》在 4月7日 的报道佐证。】
d)在独委会会见所有黄日龙所要求的证人后,黄日龙拒绝接受传召,再次出席听证会,因此无法驳回郑安泉的论点,即黄日龙不满其好友林春景在上届大选未获提名上阵,因此要向黄家定进行报复。郑安泉宣称黄日龙已经年长,没有什么好损失。郑安泉也宣称,他自1980年代就认识黄日龙,后者并未完成小学教育,因此无法准备本身的声明或了解进行宣誓书的法律后果。为了报复,郑安泉指黄日龙甚至愿意“去死”,以及为任何人说任何话。郑安泉宣称,黄日龙在过程中受人唆使应该怎么说话,并且被幕后黑手利用以便推翻黄家定,而黄日龙毫不犹豫的利用他作为代罪羔羊。
e)当蔡细历在5月21日供证时,他表示不曾听闻黄家定支付薪水给郑安泉或涉及其中。蔡细历表示,他只听闻过“二人小组”。
f)当5名要求匿名的基层领袖于5月27日供证时,其中4人曾见过郑安泉表示,郑安泉在会面时完全没有提到黄家定的名字或黄家定支付薪水的事情。
g)独委会接受郑安泉与黄家定的供证,即两人已经很久没有接触了。
h)叶炳汉并未佐证黄日龙关于黄家定支付郑安泉薪水的说法,虽然黄日龙在声明中表示叶炳汉可以证明这点。
i)林春景的供证,指郑安泉曾告诉他关于黄家定支付薪水一事,应该以林春景所提呈的整体证据来判断,即存在于一个秘密三人小组。
j)陈祖排拒绝出席听证会,以便支持其在《当今大马》4月9日的报道所发表的:“有关领袖应该站出来澄清,因为这已经是指名道姓,有关人士应该解释”言论,被视为他没有证据可提呈以支持本身的言论。
k)黄家定支付郑安泉薪水的指责,不符合我们的调查结果,即秘密三人小组不存在。
马华支会名册文件厚达10卷A4纸
2)完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三人秘密小组的存在,是用来铲除马华党内异己,包括所指的前副总会长蔡细历和副总会长林祥才。
a)布城16楼
没有证人曾目睹廖中莱、黄日升和郑安泉在16楼见面。尽管黄日升承认曾在16楼两次见过郑安泉,但是他们没有任何交谈。黄日升补充说,16楼是一个繁忙的地方,因为有很多青年团体进出。任何秘密组织在这种繁忙的地点操作而不被人发现是不入情理的。由于没有证据证明黄日升与郑安泉在同一时间出入16楼,因此很难证明秘密三人小组在该处操作。也没有证据证明,在廖中莱出任青体部副部长时,有关秘密三人小组曾在其他地方会面。独委会也考虑了廖中莱与黄日升的口供,自他们分别出任卫生部长与青体部副部长后,就不曾在他们的办公室与郑安泉见面。
b)中央代表名单,支会与区会委员会名单与照片
林春景与叶炳汉无法透露郑安泉所拥有的文件厚度。根据马华总部行政主任林清海的说法,如果郑安泉是出示来自马华总部的全国支会与区会委员会的名册,其文件将厚达10叠的A4纸,因为马华在全国拥有100多个区会和4000个支会。林清海表示,这即是说,郑安泉必须携带两个分别长30公分、宽23公分和高25公分的箱子赴会。询及是否看见有关文件时,拿督叶炳汉证实,郑安泉出示的文件是用手写,而不是以电脑打印出来的。林清海、马华党员注册组主任萧艳容和马华电脑组主任冼顺杰受询问时证实,以便打印或下载全国支会与区会委员会的名单。因此,郑安泉所出示的文件并非来自马华总部。
c)蔡细历向调查委员会提呈的文件
蔡细历于5月21日向调查委员会提呈一份文件,与郑安泉于5月14日呈上的文件是一样的,是有关黄日龙与郑安泉会面的会议记录。蔡细历提到该记录与柔佛礼让区有关的内容,根据该文件,所有与政治有关的讯息,即谁支持谁的资料可轻易获寻,同时也成为地方上的谈话焦点。调查委员会得知,刘添福是东甲苏洛支会的执委。针对文件中提及的“XXX”,郑安泉在5月14日的听证会上表示,他在准备有关文件时忘记该人的名字,但他证实“XXX”就是洪证闲。
d)照片
区会领袖与国州议员会面的照片并不是一项课题,因为相关照片可轻易在报章或政府网站中获得。
e)林祥才、黄日升与其他人
林祥才承认他只是听闻党内存在一个秘密三人小组。他承认本身不只拥有政治敌人,其商业敌人也可能要结束他的政途,因为他曾在多场“战争”中作战。林祥才表示,有人告诉他,这个秘密小组在布城和吉隆坡拥有办公室,该小组拥有一个关于他的6寸厚的档案。独委会不能理解,为何林祥才不能透露是谁告诉告诉他此事。针对黄日龙指郑安泉告诉他,林祥才不会被委为副部长的谈话,郑安泉回答,这是黄日龙和他根据报章报道来揣测。独委会没有接获任何证据,证明有任何企图破坏林祥才的政途,而若林祥才中选后不会出任副部长也只是揣测。
f)
林春景是“政治天使”(political angel,意指单纯的政客)
我们难以置信,林春景在第一次会见郑安泉后,立即答应协助三人小组以平衡蔡细历与林祥才的势力。同样难以置信的是,政治老将郑安泉能够向其第一次会面的人士披露那么多和那么敏感的资料,即他为黄家定工作及存在一个秘密三人小组。郑安泉没有耗费多大的力气就取得林春景的信任。我们也深感惊讶,林春景身为两届州议员,竟然在毫无质疑之下如此单纯的从命,进行“如此可怕”的三人小组行动,以便铲除蔡细历、蔡锐明、林祥才、林熙隆的势力。
林祥才就候选人问题会见陈广才时,也没有告诉后者,陈广才不会在大选中被委上阵的事情。宣称他不在乎会不会被提名是一种很单纯的说法,因为他确实有和陈广才会面,以探听本身被提名的机率。
林春景的前后立场不一致,之前在毫无疑问下准备协助黄家定平衡蔡细历与林祥才的势力,但是现在却大力批评黄家定,犹如《当今大马》4月6日的报道般。如果林春景曾答应协助黄家定,那么这就难以解释为何他在上届大选未获提名竞选。同样的,如果郑安泉如此具有影响力,为何黄日龙、林春景和叶炳汉通过他所提呈及黄日升协助下,所有申请表格都遭到驳回。
独委会相信,郑安泉与林春景会面的目的是,协助后者继续成为候选人。至于叶炳汉与郑安泉的友谊早在1970年代的青团运就开始,无需任何人介绍他们认识。
g)给予总会长的委托
马华党章122条文下,黄家定有绝对权力决定候选人,而且他没有任何理由使用这种不道德的手段铲除任何人。叶炳汉认为,郑安泉对他说的某部分谈话是真的,因为超过50%的大选候选人已做出更换。
h)家定没有涉及
我们非常谨慎,即如果这是我们的结论,那么它可能会被诠释为有人没说出真相。我们认同,当一个人的谈话是针对另一个人时,这是经常会发生的情况。林春景与叶炳汉的供证并没有完全符合黄日龙的声明。不过,我们在说出这个结论前,我们必须承认,至少郑安泉能够出示一些文件证明本身的口供。虽然不是马华党员,但是郑安泉却愿意挺身向独委会供证。无论他基于什么理由同意供证,以及要求在马华总部以外的地方供证,我们承认他配合我们的调查行动,虽然他拒绝接受再次传召。不过,我们的结论是,就算郑安泉没有说实话,证据也没有显示黄家定涉及其中。
i) 黄日龙不是一名有用和合作的证人
1) 调查的最基本原则是,作出指控的人有责任证明他的指控。在黄日龙不允许我们盘诘他的情况下,其证词完全是依据道听途说。如果他愿意在再度传召时现身,其证词对调查委员会将会更有用。
2) 在无法要求黄日龙解释其他证人的指控和否认的情况下,他不是一名有用和合作的证人。因此,我们认为,黄家定在法定宣誓书的第3和第4段声明没有遭到反驳:
--我相信黄日龙的证词不仅毫无可信度,其背后也具有恶意抹黑他身为马华总会长的浓厚政治动机。作为例子,根据黄日龙的指控,当郑安泉在2007年10月1日高知‘秘密三人小组’的目的和行动时,他告诉郑安泉这些行动‘非常恐怖’,但他还是准备协助这项‘恐怖行动’并守秘!这样的人还能有什么可信度?”
--根据黄日龙的证词,这些事件都是在数个月前发生,而他也知悉。那么,其‘揭开真相’的目的就不存在。他不只保持沉默,并且还参与一些事件。忽然之间,他发现把指控告诉全世界的必要。我相信背后有政治动机。”
4. 尽管如此,证据显示郑安泉的确到全国一些地方,会见马华基层获取政治资讯,只有他才知道自己的政治动机。证据也证明郑安泉曾到“布城16楼”,导致他的活动引起猜疑。
a. “秘密二人小组”存在吗?
在审核证据时,我们知道这是一项政治听证会,不是司法听证会,因此不适合套用严格的证据证明和程序。虽然如此,我们也清楚这个调查结果有严重的后果。因此,如果依据郑安泉向两名证人称,他是为廖中莱工作的一般声明,来认定“两人小组存在,那么这形同在缺乏充足的证据下吊死罪犯。我们必须考量到廖中莱已经否认这项指控,况且郑安泉在重新传召时没有现身,因此现有的证据无法让我们做出结论。
b)郑安泉的行动
郑安泉解释是为了本身的回忆录及青团运的“名人录”收集资料,但是这无法完全令我们信服。作为一名非党员,我们觉得奇怪以他的年龄,竟然可以巡回全国会见前青团运的成员,讨论的却不是青团运而是马华的事情。我们不会感到惊讶,如果过后有很多人站出来表示曾经接到郑安泉的电话要求见面。他是否利用青团运作为本身的政治企图?我们的结论是,郑安泉的真正动机只有他本身才知道。
为党领导层收集资讯不足为奇
5)我们的观察
事实上,我们也思考了收集资讯,即了解谁支持谁的调查,是否等同于探查或间谍行为。我们认为,要求某人不要支持、不要接触某些传言中不被党领导喜欢的人,是政治人物进行政治活动和游说过程中,平常不过的事情。最坏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应该被反对,不过它并不一定违法道德,或者是非法的。在任何组织或政党的选举时期,都不难发现,有领导人和其支持者拿着“菜单”到处游走。所以,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不正常或不合理的政治活动。在任何的政治组织内,为党领导收集资讯也不是罕见的。甚至,草根领导本就应该成为党领导的耳目,以了解基层的动静。如此一来,在马华公会也是如此,对于组织秘书和全国各阶层的组织秘书助手而言,这是一种被认可和接受的角色;其中没有任何值得嘲讽的。众所周知,政治人物与人会面时拍照,是为了日后能够认出他们。难道这是不道德或等同于政治间谍?我们不认同,除非接下来的行动侵犯了个人隐私。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在听证会的过程中,没有任何关于这方面的证据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