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陆续改革司法机构与反贪污局,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Abdul Rahman,右图)打铁趁热,呼吁政府重新检讨选举法令,赋予选委会更大实权,以管制选举舞弊与贪污。
“我个人认为,现在正是检讨选举法律的时候,政府应该慎重考虑。在过去两个月,我们已听到政府重新检讨两个重要机构,即司法机构和反贪污局。”
他建议政府成立一个委员会,来承担这项任务,"一个包含智者、前法官、熟悉法律的人的委员会,应该负责检讨法律,来加强和捍卫我国的民主程序"。
阿都拉昔今早在一场于国际回教大学举行的选举论坛开幕仪式上如此表示。
他较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说,选委会希望能被赋予权力,重新整理一份获得各方接受的选民册。
“现有制度的弱点就是,在一名选民列入选民册后,选委会无权作出修正。”
但不代表选举欠公平自由
不过,这名在去年获得政府修宪延长任期的选委会主席强调,这并不意味我国至今没有自由与公正地进行选举,只是我国须要加强选委会的权力。
“选委会必须获得更多的权力,让他们能够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那么就能管制所有政党,特别是控制不法行为。”
因此,阿都拉昔希望政府检讨联邦宪法和现有法律中,有关选举的部分。
暗批公选盟选后不再出声
此外,阿都拉昔抨击,“某些人”只是在选举前抗议选举不公,但是选后却没有在国会强烈提出检讨选举法令的诉求。
“我对国会没有针对此事进行太多辩论而感到奇怪。他们之前向我们表达看法,现在他们应该继续在国会表达这些看法。但是,他们却保持缄默。”
虽然阿都拉昔没有点名,但是他所指的显然是在选前不断施压,甚至发动大型集会要求改革选举制度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
他解释,选委会无权向政府提出检讨选举法律的要求,因为法律只是授权他们处理选举事务,“我们只能表达不满”。
要求赋予权力起诉毁谤者
此外,阿都拉昔也再次呼吁政府赋权选委会起诉那些诋毁他们的人士。
“我们要求获得起诉那些说错话的人的权力,许多具诽谤性的言论出现在主流媒体或非主流媒体中。”
受询及选委会副主席旺奥玛(Wan Ahmad Wan Omar)早前赞成制定反跳槽法令时,阿都拉昔回应说,那是旺奥玛的个人意见,选委会不宜在这项课题上表态,因为他们不想卷入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