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表指控副首相纳吉与其夫人罗斯玛涉及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网络文章,《今日马来西亚》(Malaysia Today)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din,右图)今早在八打灵再也地庭被控触犯煽动法令。
戏剧性的是,虽然控方只要求他缴付5千令吉保释外出,但是拉惹柏特拉坚持自己清白无罪,而且也没钱缴付保释金,选择让警方押往双溪毛糯监狱,直到案件在10月6日开审为止。
拉惹柏特拉也是国内首名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的部落客。
他 获得7名律师协助抗辩,其中4名是人民联盟国会议员。这个7人“明星”律师团包括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卡巴星、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蒲种国会议 员哥宾星、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巴拉古鲁(K Balaguru)、杰斯云德吉(Jesvinderjit Singh),以及贾达迪斯(Jadadish Chandra)。
向支持者笑言9月将换新政府
拉惹柏特拉在审讯全程都神色自若,不时摆出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他在被告栏内告知庭警拒绝保释的决定时,引起庭内约40名支持者与记者的震惊。
不过当记者询问固中原因时,他神态自若地回答“我没有钱”,之后就向支持者握手,然后微笑大声表示,“我们10月再见,或者是9月,当我们成立新政府时”。
其代表律师哥宾星(左图)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表示,拉惹柏特拉坚持自己清白无罪,认为有关控状完全是子虚乌有。
拉惹柏特拉的太太玛丽娜(Marina Lee Abdullah,右图)同样对他的决定感到震惊,“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愣住了,让我明天再与他详谈”。
“他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但是我们却没有这笔钱。”
“我们将会发动筹款运动,一人一令吉,尽快保释他出来。”
支持者发动一人一令吉筹款
拉惹柏特拉被控于今年4月25日在《今日马来西亚》网站刊登一篇题为《 让我们将杀死阿旦杜亚的凶手送去地狱 》(Let’s Send the Altantuya Murderers to Hell )的文章,因而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由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副检察司所准备的控状附上《让》全文,并突出文中被指涉嫌煽动的9个段落。
若罪名成立,初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千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将可被监禁不超过5年。
大批在法庭外为拉惹柏特拉打气的支持者和部落客即时发动一人一令吉的筹款运动,希望为拉惹柏特拉筹募保释金,让他尽快获释。
这项筹款运动名为 “与拉惹柏特拉同在:一人一令吉”(Walk With RPK : One Ringgit One Person)。 目前《今日马来西亚》网页上已经有多名读者留言响应这项一人一元运动,纷纷前往银行把钱存进户口,以移交给玛丽娜。
警方临时转移至灵地庭提控
今早前来采访与声援拉惹柏特拉的记者与支持者遭警方“放飞机”,因为拉惹柏特拉在昨晚才被传召于今早9时到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出席审讯,但是一直等到10点20分才接获警方电话,要求他立即到八打灵再也地庭面对提控。
在大使路法庭大厦等待期间,拉惹柏特拉告诉记者,他所面对的是一项“政治提控”。
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是因为国阵认为本身在全国大选的其中一个败因,就是输掉网络战,因此目前正展开秋后算账,以种种借口报复部落客。
“这纯粹是一个借口来逮捕、扣留或提控我,但这个借口是愚蠢的借口。”
不过拉惹柏特拉有信心,他能够在法庭上证明控方并没有确凿的证据。
遭巫统领袖点名网络战祸首
拉惹柏特拉也说,他知道八打灵再也北区巫青团副团长曾在两三周前,于一场雪州巫统会议上点名他是导致国阵输掉网络战的罪魁祸首,因此“必须想办法逮捕拉惹柏特拉”。
他也宣称就算自己被捕,《今日马来西亚》将会自动更新和操作,因此想要关闭其网页的算盘肯定打不响。
“他们可以扣留我一辈子,但是《今日马来西亚》将继续下去,不会结束。”
拉惹柏特拉也炮轰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排名长期不自由而臭名昭著。他举例说,日前一家澳州报章《太阳报》被澳州有关当局搜查后,其他同仇敌忾的澳州报章马上在封面打出“如同马来西亚”的大标题,显示马来西亚对新闻自由的打压已是“举世闻名”。
部落客民盟议员纷纷现身打气
有关拉惹柏特拉将在今日被控的消息于昨晚传开,并成为中文报章的头条新闻后,大批部落客和人民联盟国会议员今早聚集在大使路法庭为他打气。
现身大使路法庭的人民联盟国会议员包括林吉祥、刘镇东、努鲁依沙、沙拉胡丁、梁志坚、蔡添强以及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
国会反对党领袖旺阿兹莎也在中午赶往前往八打灵再也地庭,但是却与拉惹柏特拉缘悭一面,因为当时他已遭警方关押在法庭的扣留室内。
拉惹柏特拉是在上周五(5月2日)遭警方上门前往其住家,充公他的电脑,并援用煽动法令对他进行调查。
拉惹柏特拉在当日也被传召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网络罪案组(Cyber Crime)录取口供。不过由于警方拒绝出示报案书,拉惹柏特拉拒绝录取口供,不肯回答警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