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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提呈资讯自由法遇阻<br>张念群:人民应施压国阵

cij press freedom day talk 040508 teoh nie ching.jpg 民主行动党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左图)披露,8名人民联盟国会议员已向国会秘书提呈辩论资讯自由法案的动议,可是却未受重视而无法成功提呈。

张念群是在国会动议提呈辩论 资讯自由法 的8名民盟国会议员之一,她表示,由于无权对国会秘书拒绝接受该法令提呈动议而采取法律行动,因此人民的压力和醒觉是唯一能让该法令成功通过的途径。

《2008年资讯自由法》的目的是取代《1972年官方机密法》,以便鼓励公共利益团体能从政府机关处获取人民有权知道的资讯。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和联邦宪法第10条,皆注明了人民有权获取涉公众利益的资讯。

经过公众咨寻,该立法建议已交由由8名民盟国会议员组成的委员会,以“私人法案”(Private member's bill)的方式,准备提呈给国会进行辩论。人民联盟也将把该法案,带到雪州和吉兰丹州议会进行辩论。

确保公众自由获取资讯权利

张念群表示,提呈资讯自由法案的目的,乃为了保障公众利益而促进最高度的获取资讯自由。

“该法案具有两项非常重要的功能;其一,该法案第5项(Section 5)确保公众获取资讯的权利,意味著任何人都能向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联邦和州政府)获取资讯。这项条款对确保人民知道真相,是非常重要的。”

她还强调,该法案也保障人民获取私人单位的资讯的权利。“该法案的第5项之2条文既说明:‘任何人皆有权要求私人单位提供他,在联邦宪法的保障下有权知道的资讯。所以,资讯自由法的重要之处是同时保障公众获取政府和私人部门的资讯的权利。’

“其二,资讯自由法也要求检讨1972年官方机密法,这对到处充满机密的马来西亚,是非常重要的。要通过此议案,我们必须以私员法案的方式,提呈给国会进行辩论。”

“它涉及提呈交由国会辩论的动议,和在国会辩论以便通过,这两个步骤。”

“在上次的会议中,我们已同意让人民公正党的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代表我们以私人法案,向国会秘书提出申请。据我所知,西华拉沙已经提出动议,不幸的是,该法案动议没有成功提呈上去(The Bill has not tabled),而理由尚待查清。”

“即使该法案动议成功,得以在国会进行辩论,可是过去的国会辩论经验显示,通过私人法案提呈的动议,绝大多数会被放在最后的辩论事项。就像这次的国会辩论,76道问题必须在1小时半内进行辩论,结果自然是绝大多数问题根本没有机会获得辩论。”

人民应施压国阵议员支持动议

她不乐观的表示,既使非常幸运的能够将该法案提呈并进行辩论,就算民盟的国会议员尽数支持该资讯自由法,获得通过该法案的机会也非常渺茫。因此,游说国阵后座议员,抛开支持该法等于支持反对党的成见,并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考虑,才有望通过资讯自由法。

张念群也透露,过去并非没有通过有利于人民的法案的例子,比方1994年职业和健康法令、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等,唯对于要通过资讯自由法,只能通过人民的觉醒和压力,包括向国会秘书提出质问,也向国会议员要求支持。

她在回答众问题的环节时也提出,媒体在这法案上,更须扮演关键的角色。

来自政治世家的张念群是积极的人权律师,2007年她担任一名被援引大专法令控告的大专生的代表律师,也是马六甲巴耶门光猪农的代表律师。

哈里斯吁记者上街头争取自由

cij press freedom day talk 040508 haris.jpg 此外,著名部落格作者哈里斯依布拉欣今天也推介一个名为“自由和有胆识的媒体”的公民社会组织(BENAR), 并且计划于6月1日至7日推展一项“真实周”(Minggu Benar)系列活动,目的是想和所有欲争取新闻自由的新闻从业员携手合作,促使监控媒体的权力松绑,并确保未来的新闻从业员能有一个合作的平台。

他呼吁所有主流和非主流媒体新闻从业员,是时候上街头展示他们的报人操守和捍卫新闻自由的决心。

他还引述已故公共知识分子鲁斯旦(Rustam A Sani)新书的言论,对本地主流媒体“出卖灵魂”的举止作出批评。

他甚至作出如果记者愿意上街或主动争取新闻自由,他愿意无条件的为受对付者提供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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