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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土著政策废除内安法令<br>隆雪华堂提大选十四点建言
Feb 26, 2008 4:25 PM
更新: 9:05 AM

rembau nomination khairy 240208 pkr 大选将至,隆雪华堂今天发表《“国家兴衰,华社有责”——隆雪华堂对第十二届大选的建言与展望》,针对国家发展的6领域提出14点建言,包括以福利政策取代土著政策、废除内安法令、制定资讯自由法等。

“老板”不应坐守观望

该文告宣称,选举是现代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左右了国家未来的发展,因此参与选举,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更是公民的义务。

“人民作为政府的老板,不但决定聘请哪些求职者,也可以决定雇员的工作性质。”

klscah 011207 huang han liang 隆雪华堂会长黄汉良(见右图)解释说,公民团体不应坐守观望,反而应该积极介入选举,提出自身的公民议程,为选举注入改革与理想的动力,使参选的政党提出有利公民的政策。

“选举的最主要功能是组成新政府实施新政策。公民团体可以筑建舆论平台,以公民自主的集体力量,共同催化国家民主开放与进步。”

福利政策取代土著政策

在建言里,隆雪华堂要求设立皇家委员会以改革选举制度,同时恢复地方选举以巩固马来西亚民主体制。

就人权与法治层面,隆雪华堂要求政府落实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违例行为委员会”(IPCMC),废除内安法令,成立司法独立委员会,以及法定地位的跨宗教理事会。

经济上,隆雪华堂强调须要以“有竞争性的福利政策”来取代“土著政策”,同时全面检讨私营化政策。

通过建言,隆雪华堂指出文化保存的重要性,要求将历史性的殡葬地点列为历史古迹,同时保障有历史价值的公私建筑物。

就教育层次,隆雪华堂倡议修法规定“系统化、制度式增建华小”,并且废除英文教数理的不合理措施,保障华小不变质。

最后,隆雪华堂也呼吁,为了保障言论和资讯的自由,必须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以及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来全面检讨现有的媒体法律。

民代出席率不应低于70%

隆雪华堂强调,选民应该摒弃种族主义者、宗教狂热分子、低级趣味者,要“以全民的思维出发,跨越政党、族群、肤色,选贤与能”。

它更要求候选人能够承诺当选后国会出席率不低于70%,照顾各族群的利益,尊重男女平等,服膺于民主原则。

最后,隆雪华堂更期待未来政府的前座“熟悉本身部门事务,方能赢得辖下公务员的尊重,杜绝任何滥权或执行偏差”,而后座议员则须要善尽发言权利和监督的责任。

以下是《“国家兴衰,华社有责”——隆雪华堂对第十二届大选的建言与展望》的全文:

选举是现代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国家的未来。参与选举,不但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人民作为政府的老板,不但决定聘请哪些求职者,也可以决定雇员的工作性质。选举的最主要功能是组成新政府实施新政策。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谨此提出以下对国家发展的六领域十四点建言,以及针对国会议员的要求,以供选民在这届选举中参考:

一、政策建言

1.民主

1.1 选举改革。我们支持公民社会对最高元首提出的诉求,要求在大选结束后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全面检讨当今整个选举过程中助选、投票、选务与选制各层面的合理性,以便真正达到干净、自由、公平、透明的国际水平,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下基础。

1.2 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民主选举应从基层开始。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按照宪法第113(4)的权限,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或制定州法令,在未来两年内落实地方政府选举。

2.人权与法治

2.1 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违例行为委员会”(IPCMC)。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尽速落实两个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违例行为委员会”(IPCMC),而不是以权限不清的“特别投诉委员会”(SCC) 取而代之。

2. 2 废除《内安法令》。我们要求新任政府废除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而以现有其他法令提控任何危害公共安全者。律政司署如果不能够找到证据提控嫌犯,就必须 释放他们,而不能以莫须有的罪名长期无审讯扣留。我们相信,无审讯扣留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是所有主要宗教与文化都不能苟同的。

2.3 成立司法独立委员会,以处理有关法官委任和擢升的事项。

2.4 成立法定地位的跨宗教理事会,以探讨宗教争议,保障宗教自由。

3.经济

3.1 以“有竞争性的福利政策”取代“土著政策”。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废除不合时宜、歧视性的土著政策,以不分族裔的福利政策取而代之。我们主张,福利政策措施集中在提供免费的教育、医疗,以及合理补贴的水、电、石油、公共房屋、公共交通等基本需要。

3. 2 全面检讨私营化政策。我们支持市场原则与社会利益并重,因此认为1980年代以来把国营企业、重点公共设施交给特定私人企业经营——包括纯粹以扶持土著商 家为考量——的政策必须全面检讨。高速大道不断涨价尤为引人诟病。应阻止私营化继续沦为特定集团掠夺国家资源、垄断市场的利器。我们建议最高元首成立皇家 调查委员会,全面检讨私营化政策,寻找出路。

4.文化

4.1 将历史性的殡葬地点列为历史古迹。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文化部门,将旧机场路各族群的八个义山、火葬场,以及国内其他有悠久历史的殡葬地点,列为国家级历史古迹,避免受到经济发展的威胁,并且取消地税。

4.2 保障有历史价值的公私建筑物。文化部应全面不分族群文化限制,制定明确的古迹保存政策,切实遵守与执行国家文化遗产法令的相关条文,并制定配套指南,详细定义国家遗产以及明列古迹保护细则,并提供拨款援助及专业技术支援。

5.教育

5. 1 修法规定“系统化、制度式增建华小”。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修改《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确保在新社区的设计发展中,各源流学校的增建必须考虑各社 群人口状况以及家长的选择权。学校政策应咨询家长与社区意见。我们要求重开白小,利用白小现有资源造福当地居民子女上学。

5.2 废除英文教数理的不合理措施,并修法保障华小不变质。我们认同广大的华教团体、马来文教育团体与淡米尔文教育团体的立场,英文教数理不但无法有效加强学生 的英文水平,反而有邯郸学步的危险,妨碍了学生学习和掌握数理。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顺应民意,立即取消英文教数理的错误决策,并且修改《1996年教育 法令》,明文保障董事会与家长在决定学校教学媒介语的最后权利。

6.言论与资讯自由

6.1 制定《资讯自由法令》。我们支持公民社会的诉求,要求新任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在未来一年内启动质询机制,广集民意,以制定联邦与州《资讯自由法令》,确保国民能够取得攸关公共利益的重要资讯。在现有《官方机密法令》下,政府可以任意隐藏资讯。

6. 2 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全面检讨媒体法律。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尽速成立一个国会特选委员会,包含朝野议员,责成其检讨《印刷与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 令》、《内安法令》、《多媒体与传播法令》等影响以及攸关媒体生态的法令,以提出充分的改革,确保媒体享有专业运作的自由,同时免于垄断的危险。

二、针对国会议员的要求

本 堂认为国会议员的素质非常重要。我们主张选民要以全民的思维出发,跨越政党、族群、肤色,选贤与能,坚决反对种族主义者、宗教狂热分子、低级趣味者当选为 议员。被选的人士须照顾各族群的利益,尊重男女平等,服膺于民主原则,人品高尚,行为廉洁,为人正直,生活有魄力而进取。候选人应承诺当选后国会出席率不 低于70%。

议员当选后应遵守以下约定:

1. 政府前座议员。他们必须熟悉本身部门事务,方能赢得辖下公务员的尊重,杜绝任何滥权或执行偏差。部门应该采取开放态度,重视民意,在制定或修订任何法例或政策时,事先充分咨询所有利害相关者。

2. 政府后座议员。政府后座议员应该充分发挥本身的发言权利,质询并监督本党的前座同僚。面对不合理的法令与政策,他们应该游说政府主动修改。如果无效,他们应该在充分征询公民社会后,提出私人法案,充分利用国会议员权限推动改革。

3. 在野党议员。必须重视国会,充分利用国会议员的立法权力。面对不合理的法令与政策,他们应该在征询充分公民社会后,提出私人法案,要求表决,让选民能够清楚判断个别议员的承担,以此重建国会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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