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人民之友工委会两位理事徐秀敏、严居汉(左图)因出席观察上星期天(6月17日)在柔州务大臣官邸前举办抗议治安不靖的集会,而被警方无理由逮捕并扣留长达三天。
在各界舆论的压力下,两人于昨晚星期二(6月19日)近晚上9时,才获得口头保释。二人必须在下星期二(6月26日)早上8时正前往新山推事庭答辩,但警方似乎没有提出控状。
不满55小时人身自由被剥夺
徐秀敏今日发表声明,对于自己无辜遭警方逮捕,并被剥夺人身自由超过55小时,感到愤愤不平。
徐氏强烈谴责警方这次行为的严重不当,并希望大马皇家警察最高负责人--警察总长慕沙哈山与国内安全部长兼首相阿都拉,能够在这起警方滥用权力事件上,给予她与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徐秀敏也是人权组织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的理事,他与该组织的执行秘书严居汉,因匿名简讯得知2007年6月17 日(星期日)早上十时在柔佛州务大臣官邸前有一场和平请愿与示威活动后,一起前往察看。
二人于当天早上11时抵达柔佛州务大臣官邸附近。当他们准备离开时,却被警方带往柔南区县警察局。
在过程中,他们不停询问警方自己是否已遭逮捕,还是只是协助警方调查案件。然而,警方似乎还没有得到上司的指示,无法给他们一个明确的交代。
二人被带往柔南区县警局的黑社会、伤风化与赌博组(Cawangan Kongsi Gelap/ Maksiat/ Perjudian )。他们又再不断询问被带往该处的原因,但警方没有给予正式和肯定的回答。间中,有警员尝试向他们索取一些资料,但是基于这不符合正式录口供程序,他们选择保持沉默。
大约下午4时,他们被带往刑事罪案调查第三组(Penyiasatan Jenayah Team 3)。下午5时30分左右,徐氏被带往拉庆警局扣留所,扣留24小时。在拉庆警局作私人物品纪录时,她才正式确认,自己是因为被怀疑触犯煽动法令而遭扣留。
6月18日(星期一)早上9时左右,徐氏被指示穿上被扣留者(Orang Kena Tahan )衣服,被戴上手铐并带返新山市区警局,并作了113条文(Seksyen 113)口供笔录。
警官嘲讽严徐被扣留两天
徐氏与严居汉约于中午1时30分左右抵达推事庭,但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案件登记的记录。过后,他们被带往法庭临时扣留所。大约中午2时半,他们再次被带往推事庭。
有关案件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开席。该案件的查案官以须要更多时间调查他们被怀疑出席非法集会与触犯煽动法令为由,申请延长扣留三天。之后,推事官批准警方将延长扣留两天。徐氏二人临离开推事庭时,有位警官以嘲讽的语气,对着他们说:“Masuk lock-up dua hari… ”(被扣留两天)
之后他们被带返警局。傍晚6 时前,被带返拉庆警局扣留所。
6月19日(星期二)早上7时30分左右,徐氏被要求引导警方到居住的地方,以便进行搜查。警方并没有向她出示任何搜查令,但因无锁匙,搜查不成。
下周二在推事庭答辩不明指控
晚间7时,案件调查主任要求进行112条文(Seksyen112)口供记录。大约8时30分,徐氏正式被告知获准口头保释(Surat Perjanjian dan Jaminan kepada Polis Diraja ),并须要于2007年6月26日返回推事庭答辩,但指控不明。
在这次被扣留的过程中,徐氏深深地感受到自由被剥夺的痛苦,自己因莫须有的指控而遭扣留,让家人、亲友,特别是父母与丈夫操心,徐氏感到非常心疼,但他们在过程中勇敢与坚定的表现,以及所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让徐氏深深感动。
此外,她感谢各个公民社会组织、社团、媒体与亲朋好友们在这段期间所给予的关爱与支持,使警方今次不合理的扣留行为获得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广泛关注。她尤其感谢柔佛州律师公会义务律师团律师拉萨与诺曼等所提供的法律援助。
“人生步伐从此改变”
徐秀敏表示,“在这起事件之前,我一心希望成为一名专业电气工程师 (Professional Engineer, Electrical) 。所以,个人与专业的名誉对我的前途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虽然,在这次扣留事件上,我坚持个人清白与无罪,但我认为我个人的名誉与形象已受到严重的影响。我的人生步伐可能因此而从此改变。”
“我了解警方在维持社会治安上的职责繁重,也肯定刻尽本分、忠于职守的警队人员的贡献。但就这启事件上,表现了警方权力的滥用与缺乏专业的处理手法。我再次重申,人身自由被剥夺是痛苦的。人人本应享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国家暴力的滥用,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为了促进大马皇家警察部队的专业、提升警队效率与形象,徐氏呼吁执政政府尽快落实由2005年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所提议的125项建议。更为重要的,她呼吁社会大众,尽力促使立法机构与行政机关,尽快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以避免警队滥权的事件再度发生,并提升警队的公信力。
警察指脱光衣物是不成文规定
另外,严居汉(右图)也在今日发表声明,指警察在扣留期间要求他将身上衣物脱光,声称那是“任何扣留者都必须服从的不成文条规”。
他表示,自己在集会结束后朝停车处走去时,一名穿着便服的人士欲检查他拿着的箱子,较后一群穿着制服的警察也前来询问。
“我尝试要求他们出示警察准证以确定身份,但是他们却强行抢走我手上的箱子,继而被逮捕上警车。”
他表示,“在扣留所的时候,一名名为山苏丁(Shamsudin)的警察搜查我的身体,之后命令我将衣裤脱掉。在我要进入扣留所的时候,那名警察还强制要我脱下身上仅剩内裤。若不服从他将自行为我脱除,还用粗口骂我”。
“他也手指向其中一名扣留者,要那名扣留者脱下内裤。之后便对我说:“看到了吗?这里是扣留所,任何扣留者都必须服从这里不成文的条规!”
他强调,警方在此案中明显滥权,“唯有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才能确保警方滥权事件不再发生”。
无搜查令擅入住家带走物品
严居汉也投诉警方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于昨天擅自进入其住家没收他的私人物品。
“警方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地下拿了我家的钥匙,挟持我回家搜查并将我的部分资料及电脑带回警局。随行警官祖基菲里(Zulkrifi)向我表示,查案官无需申请搜查令就可擅自进入任何嫌犯的家里。”
人民之声批评种族化治安问题
另一方面,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发表文告指出,人民之声两名理事以观察员的身份出席上述集会是在履行一项公民最基本的责任。他们在关心国家的未来,并以实际行动尽了公民的义务。
“对警方大费周章:遣派大批警员驻扎在州务大臣官邸,过后又在柔佛州总警察署多番刁难我们呈交抗议书的举动,我们感到十分失望。我们认为在治安极度不良的情况下,警方理应集中精神对付犯罪分子,而非本末倒置,阻止人民正义的行动。”
另外,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也严厉谴责警方将整个事件种族化。治安问题绝对不是种族课题,在治安不良的情况下任何种族都可能成为罪犯的受害者。
人民之声两名理事被扣留,只因他们拥有和准备派发要求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的传单(左图),不过警方似乎是在制造白色恐怖,阻遏人民争取他们应享有的权利。
“毫无疑问他们两人能够迅速被释放,那是社会舆论压力底下所取得的胜利。最后,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发表一篇关于这事件的来胧去脉的报告。”
人民请愿只因警方没履行职责
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强调,人民因抗议治安败坏而被警方逮捕,这突显警方滥权的严重现象。
“人民是因为警方没有履行职责,而感到人身安全毫无保障,才会集会进行抗议。警方应该反躬自省,而非逮捕参与或出席观察集会的人士。上述逮捕,意味着警方丝毫不重视人民对安定生活的要求。这也意味着人民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连最基本的抗议权利也被剥夺。”
若安全受威胁,有权举行集会
它重申,和平集会是我国宪法保障下的基本人权。如果人民的人身安全受威胁时,他们是有权利站出来表达他们的心声。
人民之声新山支会指出,对于两人的释放,它要感谢义务律师团这几天所给予的法律援助。
“同时,也感谢大马律师公会及其人权小组、柔佛州律师委员会人权小组、各在野政党如民主行动党全国秘书长林冠英、公正党全国主席旺阿兹沙、回教党柔佛州主席马洛夫、社团和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
它说,大家无论是通过电话所给予的慰问和关心、通过短讯和电话广泛传达这项讯息和致电、发短讯及到警局报案表达对警方处理态度的不满,都在舆论上制造足够的压力,促使警方释放他们。希望大家能秉承着互相支援精神,继续为民主人权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