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日前拒绝前首相纳吉在SRC案终审提呈新证据后,巫统首次把交椅阿末扎希与莫哈末哈山分别发文抨击法院裁决。对此,大马律师公会直批两人罔顾法律,为了自身利益试图破坏司法信誉。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昨晚二度发表文告,点名批评阿末扎希和莫哈末哈山。

“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政治人物不应该在不了解案件相关的法律下发表声明,以试图赢得舆论。”

“这种行为无异于是在攻击司法独立和法制。”

谢依琳(下图)提醒,在大马的宪法结构下,行使司法权利是司法机构的基础,让法官可以根据不同的案情作出裁决,且提供裁决的理由以取信众人。

她重申,但政治人物不应该粗俗地批评司法机构,破坏其权威,影响公众对司法机构伸张正义的印象。

“不合理的声明无异于井中投毒,因为法官并不能公开捍卫自己。这样的声明,目的显然是为了让人民怀疑我们的司法机构,产生不信任感。”

指控理据不足存有矛盾

谢依琳也详述联邦法院五司拒绝纳吉提呈新证据的理由,以及点出纳吉的申请理据所出现的矛盾。

“扎希和莫哈末哈山在他们文告中,却选择性未说明联邦法院是根据法律和先例,拒绝纳吉提呈新证据的申请。”

此外,谢依琳也指出,纳吉曾指控承审SRC案的法官纳兹兰涉嫌受贿,但却在终审的前一周提呈宣誓书撤回指控。

她批评,纳吉撤回指控,也反映纳吉轻率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在没有根据和事实的情况下作出指控。

她也提到,法院认为纳吉的宣誓书并没清楚说明会提呈什么新的证据,因此,这如同是要法庭调查可能存在的偏见,而不是要法庭根据任何可靠或相关的证据来采取行动。

“基于法院合理和考虑周全的判决,大马律师公会坚信我们应该尊重法官的决定。”

批为私立破坏司法信誉

“这不是政治人物通过发表声明,以破坏司法体系信誉来挑拨民意的地方。”

她也强调,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人物都不应公开批评法官,因为这会削弱人民对司法体系伸张正义和维护法制的信任。

“法官只需受法律约束,而不是政治人物或任何外来的干预。政治人物为了自身的目的而批评法官,都是不合理情理且必须严禁的。”

纳吉之前申请提呈新证据,试图通过证明纳兹兰曾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并贷款予一马公司,存有利益冲突,以求推翻罪成的裁决。

不过,联邦法院五司周二(16日)一致驳回纳吉要求提呈新证据的申请,裁定新证据无法证明纳兹兰下判时,因为存在着隐秘的个人利益而偏颇裁决。

扎希随后发文批评联邦法院前的裁决,侵蚀司法信誉,更指巫统对裁定十分失望。

而莫哈末哈山也发文告,认为法庭必须考虑所有证据,不应以技术为由搁置纳吉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