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年来的7次展延后,理科大学毕业生苏淑桦(左图右二)挑战《1971年大专法令》 违宪案 今日成功清除技术障碍,向前迈进一大步。
高庭法官旺阿尔法(Wan Afrah Wan Ibrahim)今日批准苏淑桦延迟入禀的申请,并将在今年5月16日会见双方律师,定下案件过堂的日期。
参与助选而遭校方对付
苏淑桦是因为涉及2004年大选的助选活动而遭理大校方惩罚,接着她在2005年4月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布《1971年大专法令》违宪。
辩方高教部基于技术程序作出反驳,指苏淑桦的入禀不符合法庭条例,即当事人必须在接获高教部的驳回上诉函的40天内,向法庭提交诉讼书,苏淑桦在提交诉讼书时已是第44天。
因此控方必须先向法庭申请批准延迟入禀,才能够展开进一步的诉讼程序。控方所提出的理由是此案件涉及公众利益,而且高教部并没将函件直接寄至她的家乡住址,以及她当时人在国外。
法官今天的决定清除了这项技术障碍,接下来必须等待案件过堂后才正式开审。
今天代表苏淑桦出庭的律师是拉文德兰(M Lavendran),代表高教部的则是高级联邦律师阿兹莎(Azizah Nawawi)。
50名学生法庭外集会近1句钟
大约50名来自各大专的学生,今早8时30分开始在高庭外进行和平集会为苏淑桦打气。
他们向来往的车辆展示反对大专法令的布条和海报,“大专生万岁!”、“学生力量!”、“废除大专法令!”的口号不断响起。
在这接近1小时的集会中,除了来自各学生团体的领袖们轮流发言,学生们也朗诵诗歌以及高唱“人民之声”的运动歌曲。
警方出动1辆警车和数名交通警察监视学生,数名政治部人员也摄下整个集会过程,但是警方并没有干扰学生们。
前来为苏淑桦打气的政党与非政府组织领袖包括公正党宣传主任蔡添强和人民之声(SUARAM)协调员郑立慷。
要求法庭宣布大专法令违宪
这是马来西亚历史上首宗大专生挑战《1971年大专法令》的法律案件。
现年25岁的苏淑桦被指于2004年全国大选为当时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助选,当时她仍是理大新闻系第三年生,因此触犯了《1971年大专法令》下制定的理大校规。
她在2004年12月遭理大校方控上校园听证会,并判处她罚款200令吉与严厉警告。之后她因不满判决而向高教部提出上诉,惟该部在2005年4月驳回其上诉。
她接着在2005年8月入禀高庭,向法庭申请针对高教部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核,以及宣布大专法令内的第15条文违反宪法。
《1971年大专法令》第15条文禁止大专学生在没有得到大专副校长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参与或向任何政党、公会与组织表示支持、同情或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