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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赶赴黄丝带之约提两诉求<br>促勿售南洋股份给支配性买家

约百名关心国事的青年公民、今日在大雨中赶赴在马华总部举办的“黄丝带之约:与马华领袖喝茶救媒体”活动上,向马华提出两项诉求,即敦促其出售其剩余南洋报业股份予 非支配性买家 ,以及呼吁马华议员支持专司媒体法律改革的国会特选委员会/议员连线。

这项“黄丝带之约”的7名青年发起人分别是李凯伦(召集人)、黄业华、王慧仪、林仕妆、吴仲顺、李发成及赖康辉。

这群青年人题为“关心国事青年就媒体自由呈予马华公会的备忘录”中指出,他们赴今日这场“黄丝带之约”乃是希望就媒体拥有权与媒体法律改革二事,能与马华领导层衮衮诸公做开诚布公与建设性的交流。

“我们感激贵党热诚的款待,然而,今天对话成功与否的第一指标,是马华中委与国会议员们是否愿意听取与回应公民的心声。”

一众马青领袖总部迎接

马华总部今晚也派出一众马青领袖,包括马华格拉娜再也国会议员 卢诚国 、马青副总团长梅振仁,马青总秘书魏家祥、马青副总秘书蔡金星、总稽查颜炳寿、马青中委黄冠文、方振平、王乃志和罗秋俊等人迎接交流代表,并备有炒饭和米粉等食物,招待黄丝带之约参与者。

黄丝带之约参与者大多为大专生及青年及来自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的撰稿人代表如主席黄进发、苏铭强、前报人陈利良及隆雪华青团署理团长张济作等。与会者在7点30分抵达马华总部时,获得多位马华行政部职员接待进入位于六楼的会议室,以展开对话。

据悉,马华总会长黄家定今晚也会出现在马华大厦,为一项妇女组的活动进行开幕。黄丝带之约本希望会见马华最高层的黄陈领导人,以要求解释脱售南洋股权的来龙去脉,惟马华行政处以没尽早通知为由,而无法安排重量级领袖出席交流。

政党控制使媒体走上末路

另一方面,黄丝带之约发起人,也在备忘录中也提及马华公会与张晓卿对南洋报业的控制,并且坚持媒体作为民主社会中的第四权,必须自由和多元,才能反映社会不同群体的心声,并监督与制衡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

“因此,在媒体已经面对诸多恶法牵制的当儿,贵党在2001年5月28日灾难性地入主南洋报业,是对民主空间、言论与资讯自由的巨大打击。 ”

他们指出,考诸历史,为政党所控制的报章,从《马来前锋报》(《马来西亚前锋报》前身)、《新海峡时报》、《每日新闻》、《星报》、《新明日报》乃至《通报》,都未曾能不党不私、恪守专业的例子。

“事实上,政党控制损害了《新明日报》与《通报》的公信力,最终导致它们走上末路。”

他们表示,这是为什么马华收购南洋报业会引起华社强烈的反弹,引发至今未衰的“黄丝带”运动。

“南洋报业因此逐步衰退,甚至导致上一个财政年度 亏损 达6百31万之巨,在在说明了五年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收购,不仅对不起华社,对贵党而言更是政治和经济上的败笔。”

与张晓卿勾结,酿成财团垄断

他们也说,除了政党控制,2001年的收购也标志了另一个威胁: 财团垄断

“种种迹象显示南洋报业对手星洲媒体的东主张晓卿与贵党在收购事件中暗渡陈仓。张氏尽管开始时否认此事,其后却逐步从贵党手中收购南洋报业股份,最终在10月18日露出台面成为其最大股东。”

他们指出,媒体股权如此集于一人之手有两大坏处。

“第一,这允许张氏控制报章与广告价格,压制新闻从业员的谈判筹码,并决定新闻处理上的议程设定与把关。”

“第二,国家可以通过威胁张氏的利益而轻易控制其旗下媒体。读者、广告主、新闻从业员与整体国人都成输家,而让张氏独赢。马华此次决定把股份卖给张氏的决定因而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俨如落井下石。”

马华公会在10月17日宣布把拥有的21.02%南洋报业的股权脱售给由《星洲日报》社长张晓卿拥有的 益思有限公司 (Ezywood Options Sdn Bhd),导致张晓卿直接和间接控制44.76%的南洋报业控股股份,崛起成为南洋最大股东。马华公会手中仍持有20%股权,属南洋报业控股的第二大股东。

马华公会属下的投资膀臂华仁控股有限公司是在2001年5月28日,从丰隆集团属下的谦工业手中以2亿3千万零吉收购南洋报业72.35巴仙股权。南洋报业是大马最大的报业集团之一,属下共有两家主要的华文日报,即《南洋商报》及《中国报》及其他14家各类杂志及刊物。

黄丝带之约发起人的备忘录两项诉求,全文如下:

诉求一: 马华公会出售其剩余南洋报业股份予非支配性买家

为了让南洋报业摆脱政党控制,我们要求贵党立即以透明方式出售其剩余的南洋报业股份。为了避免垄断,贵党不应出授予张晓卿,或者与巫统有联系,已经拥有4家电视台、2家电台、4家日报并且放眼《前锋报》集团2家报章的首要媒体集团(Media Prima) 。

垄断性控制的祸根其实源于《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下报章需要每年申请印刷执照与出版准证的压迫性法规。这法令实际上制造了人工的入场限制,以致贵党所参与的执政联盟,可以通过拒绝、吊销或中止执照与准证,来随意排除它所不喜欢的业者。仅仅在2006年中,就有四家报章遭受准证被吊销的厄运。

不幸的,《印刷与出版法令》不是唯一的恶法。《内安法令》与《官方机密法令》也对期刊的出版构成类似的威胁。与此同时,早应被《资讯自由法令》所取代或中和的《官方机密法令》依然存在,阻止新闻从业员取得关系公共利益的官方资讯。最后,《传播与多媒体法令》并不足以组织电子媒体业的垄断,而《印刷与出版法令》则根本没有任何反垄断条款。

以上这些法律的弊端,说明我国迫切需要,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下,对媒体法律作出全面的检讨与改革。作为国会下议院内第二大单一政党,拥有40位国会议员(占全院的二成),贵党就算不是为了弥补在收购与出售南洋报业中所犯的错误,也是职无旁贷,应该当仁不让。

诉求二:马华议员支持专司媒体法律改革的国会特选委员会/议员连线

为了推进媒体法律改革的议程,我们要求贵党部长在内阁内,贵党后座议员在国会内,提出要求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专司媒体法律改革。作为第一步,贵党国会议员应该号召成立或参与一个同样宗旨的议员连线。

我们诚恳希望贵党领袖能够就这两个诉求,如果不是今晚,也是在短期内,做出具体的回应。这将影响我们作为公民与选民对贵党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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