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半更新
政府阻拦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出国领取人权奖,而饱受非议之际,又被揭不久前已落实“维护国誉”的新政策,禁止批评政府的公民出国3年。
内政部副部长诺嘉兹兰今日在国会走廊向媒体证实,移民局确实有这项政策。
他说,公民出国乃特权,不是权利,是否允许出国乃移民局总监的权力。
因此他劝请任何批评政府者在出国前,先向移民局检查出境通行状况。
“允许一个人出境入境的权力落在移民局总监手上,护照也是由他发出。这只是特权,不是权利。 ”
“确实有 (禁止出国者的) 列表。所以就如玛丽亚陈案例,她应先向移民局检查是否获准出国。”
几月前已落实新政策
《星报》今天较早引述不愿具名的消息报道,移民局几个月前已落实这项政策,以保护国家形象。
“任何诋毁政府或‘破坏政府’的人,将被禁出国。”
“只有移民局总监有权检视他们的上诉。”
他说,只要接获执法当局如警方的要求,移民局就会采取行动。
玛丽亚陈原定于15日晚上飞往韩国,代表净选盟领取光州人权奖,但在抵达机场时被移民局拦下,告知不得出国。
诺嘉兹兰隔天(16日)称,移民局有权禁止玛丽亚出国,政府没必要交代禁止她出国的理由。
获得国际护照乃特权
另外,移民局总监沙基古斯米(Sakib Kusmi)也向《星报》确认相关政策确实存在,并声称拥有大马国际护照乃特权,不是权利。
“大马国际护照是由政府发出的旅游文件,并获得国家元首批准。”
“所以政府有斟酌权,以发出、展延或撤销旅游文件。”
无论如何,沙基无法提供数据,有多少名大马人基于诋毁或嘲讽政府而已被禁出国。
但一般上,那些破产、官司缠身或尚未付还政府贷款者,都会被禁出国。
挨禁令者可司法挑战
询及遭殃的大马人是否可通过司法途径提出挑战,沙基表示,他们有权这么做。
他指,政府也已于1995年列出可被短暂禁出国的罪行。
这些罪行包括,在国内或海外犯罪的人、故意破坏护照及不获批准下拜访以色列;触犯这些罪行者可被禁出国长达2至10年。
另外,该名消息指,那些在海外逾期逗留而被逮捕及遣返、犯罪或在海外无准证工作者,都能被禁出国两年。
“这些罪犯的名字都会被加入一个特别黑名单。”
屡失护照不得再申请
消息也说,那些疏忽并在5年内三次遗失护照的大马人,最少两年内不会再获得护照。
“疏忽代表遗失护照,包括当你的车子被偷或当你搬家。”
他指,那些因疏忽而弄损护照,包括把护照留在衣服内或放进洗衣机,也会被惩罚。
“若你的护照损坏两次,你会收到一个书面警告信。”
“若在5年内发生三次(损坏),那你在一年或两年内也会被禁申请(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