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24分更新
就在马航MH370客机出事两年后,代表该客机32名乘客的76名家属将马航告上庭,起诉马航疏忽、涉嫌阴谋和违反法定职责。
这批家属是于上周四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代表他们入禀的是汤米汤姆斯律师楼。
由于他们是依据《1999年蒙特利尔航空运输公约》入禀,今日可以取得所需文件。公约阐明,任何索偿诉讼,必须在事故的2年内完成。
这相信是大马,或全球史上最多起诉人的诉讼案。同批起诉人,也在美国纽约入禀起诉。
家属的代表律师是汤米汤姆斯、甘尼申(Ganesan Nithi)和两名来自美国迈阿密的律师。
兴讼的MH370客机乘客家属,来自美国、印度、中国和大马。
起诉人将旧马航、新马航、民航局总监、大马皇家空军和大马政府5造列为答辩人。
马航MH370班机原定从吉隆坡飞往北京,机上载有227名乘客和12名机组人员,于2014年3月8日凌晨1点30分与航空控制中心失联。
相信制度入禀诉讼
甘尼申稍后对记者表示,由于家属相信大马法律制度,因此在大马入禀诉讼。
他补充,美国律师将入禀申请,申请准令代表家属出庭。
“我冀望没有人申请撤销诉讼。”
起诉人在诉状宣称,旧马航没有一视同仁,让所有家属获得起诉权,在新马航法令下越权。
“管理公司在今年2月25日文告,指马航将以‘善意’,决定公平赔偿。文告指出,马航已购买保险,以支付(家属)索偿,因而邀请MH370乘客家属起诉马航,以便索偿。”
由此,诉状宣称,旧马航拒绝让起诉人兴讼,不代表后者无权起诉。
马航受到公约节制
起诉人续称,为了配合《蒙特利尔公约》,大马修订1974年航空运输法令,因而旧马航和新马航受到公约和法令约束。
他们声称,MH370空难,导致全体乘客和机组人员伤亡,符合公约第17条文的“意外”定义。
他们指出,MH370航班失踪和乘客死亡一案,但马航并无向起诉人提供最终讯息,证明该航空公司玩忽职守。
“这导致(起诉人)面对情绪、肉体痛苦、忧伤和精神痛苦。”
起诉人宣称,马航没有维护MH370航班和乘客安全,违背服务条款。
他们指控,马航、民航局、空军、交通部和大马政府非法串谋玩忽职守,导致MH370搜救行动延误。
因此,他们要求特别、普通、严重损害和惩戒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