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舜是嫌犯还是证人?”
代表律师促警方出示报案书
刊载: Sep 18, 2014 11:35 AM | 更新: Sep 18, 2014 11:57 AM
人权律师云大舜上周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传召调查,其代表律师质问警方,其当事人究竟是以证人还是嫌犯的身份受到传召?
人权律师云大舜上周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传召调查,其代表律师质问警方,其当事人究竟是以证人还是嫌犯的身份受到传召?
云大舜是由本身的律师楼代表自己,该律师楼昨日致函驻威北警区总部的调查官。
云大舜因在今年1月20日一篇题为“律师称,非穆斯林无需遵守谕旨或伊斯兰法规”新闻中,接受《马来西亚内幕者》访问,上周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传召调查。
哪个字眼煽动?
信函表示,如果云大舜是以嫌犯的身份被调查,那么警方必须出示针对其当事人的5份报案书。
“如果云大舜是嫌犯,那么请出示我们5份报案书,以及报案中的投诉内容或根据。请注明,被指煽动的字眼。”
“同时,请注明,被指煽动的《马来西亚内幕者》文章的网址,以及被指煽动的字眼。”
云大舜献议警方,在本周六上午10点至下午1点半之间,在其办公室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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