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反对废除煽动法令,并认为应该修改法令,以便纳入更严厉的惩罚包括死刑。

《每日新闻》报道,慕沙表示,这是确保那些冥顽不灵的人士,一而再,再而三的抵触煽动法令,将面对严厉的惩罚。

“不应该随便废除这个法令来满足特定人士的要求。”

“我相信那些经常和故意煽动的人士,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重犯者不怕惩罚

慕沙昨日出席一场由国民捍卫1948年煽动法令运动的记者会上说:“我们已经有法律,但是他们明知有错还是去做。这是因为他们不怕被惩罚。”

不过,他表示,这交由立法者决定。他说,虽然煽动法令历经5次修改,但是依然可以根据当今情况加以改善。

他说,废除煽动法令不是由人民提出,而是政治人物。

“当他们煽动人民,肯定会破坏国家安宁和平。”

应保留内安法令

他说,大马应该效仿新加坡,保留内安法令与煽动法令。

“他们以国家安宁和平为重。所有国家都有煽动相关的法律,就连美国也有爱国者法,虽然没有使用。”

“但是它在特定时候使用,不像马来西亚要完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