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首相纳吉已承诺将废除煽动法令,并以国家和谐法令取代,但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阿都哈密却反对政府这么做。

反之,他建议,政府应该修正煽动法令,以加入保障伊斯兰教、马来文、土著和马来统治者地位的条文。

阿都哈密今日在雪兰莪大学的一场伊斯兰教论坛上建议,政府应将联邦宪法第3、152、153和181条文,纳入煽动法令第3(1)(f)条文中。

这些联邦宪法条文阐明,伊斯兰教是大马官方宗教、马来语是国语、土著拥有特殊地位及马来统治者拥有主权。

可除煽动不满政府条文

尽管如此,阿都哈密认为,政府应该移除煽动法令中,其中一条阐明不能煽动人们不满政府的条文,以便让政府更民主和透明。

“照现状看,就算拥有相关条文,政府不曾对付任何批评它的人,因此不必保留这项条文。”

“不过,煽动对王室的不满,仍应是一项罪行。”

犹如怕超速而卖掉车子

他补充,若政府拒绝接受批评,就不应滥用煽动法令,但绝不是废除法令。

“一个政府因为担心,一个特定法令遭滥用而废除之,就好像一个人因为担心他会在路上超速行驶,而卖掉他的车。”

阿都哈密也是国家团结阵线主席。这个组织联盟是由土著权威组织等马来组织所成立。

建议政府可效仿新加坡

他建议,大马政府可效仿新加坡的做法。

“新加坡仍拥有煽动法令,新加坡也毫不迟疑地执法。”

“(在新加坡,)一对基督教徒情侣因向两名穆斯林派发具有煽动成分的刊物,而被控上庭。”

事隔两年仍未废除法令

警方在过去一个月频频祭出煽动法令来调查并提控民联议员,甚至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也遭殃。

最新一宗案例是,《当今大马》驻槟城助理编辑伦秀英(Susan Loone)昨日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逮捕及录供长达9小时,其手机也遭警方取走。

纳吉于2012年7月宣布,政府将废除煽动法令,并以国家和谐法令取而代之,但事隔两年至今仍未兑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