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严重关切吉打州议会近期通过的伊斯兰教法律修正案,认为当中规定伊斯兰教裁决不得带上法庭挑战的条文,已经违反联邦宪法和三权分立的精神。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发表文告表示,《2008年吉打宗教司和裁决法令》在近期纳入的第22A条文“排除条款”(ouster clause),规定宗教司或裁决委员会发出的裁决,“不管是列入宪报与否,都不能在任何民事或伊斯兰教法庭挑战、上诉、检讨、否决或质疑”。
他表示,这项修正案已经违宪,因为它明文排除了法庭的权力。
律师公会严重关切吉打州议会近期通过的伊斯兰教法律修正案,认为当中规定伊斯兰教裁决不得带上法庭挑战的条文,已经违反联邦宪法和三权分立的精神。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发表文告表示,《2008年吉打宗教司和裁决法令》在近期纳入的第22A条文“排除条款”(ouster clause),规定宗教司或裁决委员会发出的裁决,“不管是列入宪报与否,都不能在任何民事或伊斯兰教法庭挑战、上诉、检讨、否决或质疑”。
他表示,这项修正案已经违宪,因为它明文排除了法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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