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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理大连同警方打压异议分子<br>卅公民团体促撤销陈泓凯控状
Jun 4, 2012 4:02 PM
更新: 8:31 AM

30个公民团体今日发表联合声明促请警方,停止援引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即刑事侵入(criminal trespass),提控槟城人民之声实习生陈泓凯,并撤销擅闯控状。

这些团体表示,陈泓凯没有任何的犯罪意图,后者张贴净选盟海报志在传播资讯,区区几张海报不足以构成任何安全威胁。

“大学是公共机构,每天都有公众人士进入校园拜访朋友和使用大学里的公共设施,在不危害他人安全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

“至今,警方仍然举不出任何的证据证明他危害他人安全。更何况陈泓凯当天是在理大学生的邀请之下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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