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军政府昨日通过一项示威法令,允许缅甸人民和平示威。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今日以缅甸示威法令,比较马来西亚的和平集会法案,痛批我国民主竟然不如缅甸。

她今午与净选盟委员在八打灵再也召开记者会说,缅甸才刚通过的示威法令,肯定比首相纳吉昨日提呈二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更民主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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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法案允许街头示威

NONE 也是前大马律师公会主席的安美嘉点出,缅甸示威法令允许街头示威,同时只需要在集会5天前通知执法单位;相对的,我国的和平集会法案却禁止街头示威,更规定主办者需在集会30天前通知警方。

“我们的法案是有多么多的限制!令人非常惭愧的是,缅甸竟可以提呈一个比马来西亚更民主的法案。”

“这极度侮辱了马来西亚人,因为我们获得承诺,将可有一个更民主的国家,但现在却完全相反。”

无从修改应直接撤法案

她认为,政府应该马上就撤回和平集会法案,而不是做出修改或坚持通过法案。

她再三强调,和平集会法案根本就无从修改,应该被直接撤除。

她说,虽然政府昨日撤除3项紧急状态,获得普遍的赞好,但这项努力现在已完全被和平集会法案所破坏。

新法阻遏穷人出席集会

净选盟2.0委员黄进发表示,缅甸示威法令比起我国的和平集会法案,可说是6倍的民主。

他说,和平集会法案建议向违法者罚款1万至2万令吉,将会阻遏贫穷人士出席集会。

“这是要告诉穷人,你们先看看你的财产才出席集会。”

虽然和平集会法案自提呈一读后就备受在野党与公民社会的抨击,不过首相纳吉与内政部长希山慕丁昨日表明,政府不会撤除这项法案。

他们也异口同声为这项新法案 辩护 ,否认法案限制集会自由及扩大警权。

希山慕丁

毫不违言,政府在提呈这项法案时,必须确保警方感到满意及“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