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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青续争取落实回教刑事法<br>纳斯鲁丁:尊重不代表同意
Sep 29, 2011 5:54 PM
更新: 9:59 AM

虽然民联领导层理事会昨晚议决一切以联邦宪法及《橙皮书》为依归,同时尊重回教党与民主行动党对回教刑事法的立场;不过回青团团长纳斯鲁丁今日指出,尊重不代表就是同意,非穆斯林不能就此阻止穆斯林推行回刑法。

他也表明,回青团将誓作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兹的后盾,以继续争取能在我国,特别是丹州落实回教刑事法。

互相尊重意识形态不同

nasrudin hassan tantawi pas youth leader interview 160609 03 纳斯鲁丁(右图)说,民联高层昨晚经过将近4小时的会议后,议决所有民联成员党都会捍卫《橙皮书》内的事项,如目标、议程、政策与原则等。

但他指出,民联会议也议决,在一些成员党意见相异的事项,如意识形态和宗教原则,则应该互相尊重。

他今日发文告说,民联这项决定符合了回教的共识精神,不过尊重不代表就是同意。

称尊重也意味着不阻止

他指出,穆斯林将会尊重非穆斯林履行非回教的宗教教诲权利,但非穆斯林也应该尊重穆斯林履行或执行回教教诲的权利。

“虽然他们不认同回教教诲,但尊重不代表就是同意,所以他们也应该尊重穆斯林要执行回教教诲的权利。”

“尊重也意味着不阻止。就好像回教不能够阻止非穆斯林履行他们宗教的教诲与权利,因此相反的,他们也不能够阻止穆斯林履行回教的教诲,比如回教刑事法。”

他称,这就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互相尊敬对方歧见的精神与灵魂。

落实回刑法意愿未熄灭

纳斯鲁丁说,回教党在1993年民联未组军时,就已经通过回教党执政的丹州政府,宣布要执行《丹州回教刑事法令二》(Enakmen Jenayah Syariah II)。

他续说,回教党接着在执掌登嘉楼州时,更在2003年以民主方式通过《登州回教刑事法令》,显示回教党要落实这两项州法令的意愿。

“以上的宣布与意愿未曾熄灭,事实上吉兰丹州正通过论坛与讲座等教育人民,以详细解释什么是回教刑事法的刑罚。”

聂阿兹非为选举许空言

NONE 他表示,丹州大臣聂阿兹(左图)最近再次表明,州政府要推行《丹州回教刑事法令二》,并非只是为了应付选举的花言巧语或把戏。

反之,他声称聂阿兹的言论,是因为后者作为一名穆斯林与丹州大臣,对真主阿拉的许诺(taqwa)与信仰。

“我代表全体回青团执委及成员,一致支持聂阿兹的坚定立场,以继续根据阿拉的指示来治理丹州。”

“我们也强调,我们不只会支持,还会继续斗争,以确保阿拉的刑罚,最终可在这片土地,特别是吉兰丹州内落实。”

声称昨晚会议气氛和谐

纳斯鲁丁也批评国阵及巫统,在过去一直阻止回教党要在丹州落实《丹州回教刑事法令二》的意愿。

他揶揄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是受到了马华退出国阵的论述所威胁,才会承诺马来西亚不会落实回教刑事法。

针对昨晚的民联会议,他则表示会议气氛和谐,尽管出现不同的意识形态与宗教,但民联仍得以维持共识、纪律与开明态度,以进行讨论。

他说,这种讨论将可确保民联不止能解决现有的问题,也能探讨未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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