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华社发起平反林连玉运动,要求政府恢复“族魂”的公民权,但内政部副部长李志亮(左图)今晚表明,由于林连玉已经逝世,政府不可能能够恢复其公民权。
他今晚在国会休会演词环节中解释,由于我国宪法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因此政府在这方面爱莫能助。
“根据现有的法律,我国宪法明显没有条文可以让任何逝世的人,重新获得其公民权。”
法律规定需亲自提出申请
他进一步指出,根据1994公民权条规(1996年修订)第28条款规定,任何申请公民权的人士都必须亲自出席提出申请,并在注册官面前签名。
“因此,政府不能考虑恢复已故林连玉的公民权。”
“这也可以适用于任何想要代表已逝世重新申请公民权的人。”
身为前教总主席的林连玉是因为反对《达立报告书》强迫华文中学改制,而在1961年被政府褫夺公民权。
直至1985年12月18日去世为止,林连玉都被迫以非公民的身份居留在我国,无法参与任何政治和社会活动,也无法恢复其公民权。
余德华国会辩论要求平反
配合林连玉被褫夺公民权50周年,81个公民组织日前就发起平反林连玉运动,当时共有六百人齐集一堂要求政府恢复他的公民权,并修订《教育平等法》,以正式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母语教育。
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余德华(右图)今晚在休会演词中也呼应平反林连玉运动的诉求,要求中央政府表明是否会归还林老师的公民权地位,并修订一项新法令,以确保华文和淡米尔文源流学校获得公平拨款。
“直至今年,林连玉老师已经逝世二十六周年。一直以来,他被政府标签为沙文主义份子。”
“不过,他从1951年开始为母语展开的斗争具有前瞻性,启发了全世界的觉悟,最终致使联合国在《二〇〇三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元语言世界的教育报告》将母语设为其中一项基本人权。”
余德华也指出,根据现有国情,种族团结是国家建设中的关键议题。在马来亚独立后,林连玉就曾在《马来前锋报》发表开斋节贺词中提出的“多姿多彩、共存共荣”的概念,被认为是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考量。
拒绝恢复将如同鄙视华社
他强调,就算其公民权在1961年8月12日被撤销,但林连玉还是拒绝离开马来亚,因为林连玉自觉无错。
“林连玉的公民权虽然被剥夺,却始终效忠于国家,驻留马来亚二十四载,他坚信总有一天,公正得以伸张。”
“林连玉已被华社奉为族魂,他遭到的不公待遇,不仅是对全体华社的鄙视,也反映出联邦政府没有意愿纠正如此明显的错误。”
根据余德华,政府当时是基于以下理由,撤销其公民权:
一、混淆及颠倒政府的教育政策,企图煽动对最高元首和联邦政府;及
二、发出具有种族主义的情绪性言论,足以促使联邦中各族间的仇恨和敌对情绪,可能会造成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