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女导游与男司机同房案的调查结果出炉后,旅游部长黄燕燕指出,该部将接受大马女导游协会的建议,探讨修改《1992年旅游业法令》,确保同房现象不会在业界内重演。
此外,她也揭露,受害女导游曾接获同房男司机的道歉信,证明其中涉嫌性侵犯罪行,而呼吁受害者报警调查此案。
黄燕燕指出,大马女导游协会要求旅游部修改《1992年旅游业法令》第6(1)(n)条文,确保旅游公司必须在带团期间,分别提供房间予不同性别的导游与司机,或提供住宿津贴予司机,确保不会出现同房的情况。
增条文确保女性平等待遇
此外,该协会也要求增加一项条文,确保旅游业界不会在聘请员工、擢升、薪酬和安全保障方面,出现性别歧视的现象,反之应该公平对待女性。
黄燕燕(右图左)指出,旅游部法律部门与总检察署将探讨修改这些条文的可能性。
她今日与大马女导游协会主席吕秀敏、大马导游协会、大马旅游同业协会(MATTA)副主席阿鲁达斯(Aruldass)与丹加维鲁(K Thangavelu)、大马境内旅游业协会(MITA)、大马华裔、印裔与土著旅游同业公会等代表进行会议后,召开记者会如是指出。
若不愿报案须告知旅游部
基于案件涉嫌性骚扰,她呼吁受害女导游应亲自报警调查此事,否则旅游部将替她报案。
不过,黄燕燕也说,若受害者不愿报案,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告知旅游部。
她解释,性侵犯乃刑事罪,属于警方的权限,并非属于旅游部。
黄燕燕上周在国会下议院公布女导游与男司机同房案的内部调查结果, 声称 是该名导游愿意交出酒店房匙予司机,因此反问究竟是谁抵触法令?
不过,大马女导游协会主席吕秀敏隔日就 澄清 ,在旅游业行规下,女导游是不得不交出房匙的,为的只是保住饭碗。
可上诉挑战部门调查结果
对此,黄燕燕今日就呼吁这名导游亲自对旅游部上诉,挑战该部的调查结果。
她也呼吁,所有遭性侵犯的女导游向旅游部投报,因为该部从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20日所接获来自游客的逾700宗投诉中,并没有来自女导游遭性侵犯的投报。
然而吕秀敏则解释说,这是因为女导游缺乏确凿证据,但其实性侵犯现象一直都存在。
未决定如何惩罚触法导游
询及旅游部将如何惩罚这名女导游,她就说,“我们会考虑所有事物,采取一个公平的决定。”
她指出,旅游部大可因此吊销其执照,但在考量了种种理由下,该部将不会“下重手”。
“我们还没有决定,她仍然可以上诉。”
无论如何,黄燕燕矢口否认,如今欢迎受害者上诉的举动,与本身当天在国会的说法有出入,因为同房和发生性骚扰事件,是两码子的事。
将调查所有歧视遭遇投报
询及这样是否会导致该名导游失业或被歧视,阿鲁达斯就帮腔说,该导游是名自由业者,已经有其他旅行社愿意招聘她。
黄燕燕也说,“我们将调查所有遭遇歧视的投报”。
设工作小组强制业者上课
除了探讨修改法令的可能性之外,旅游部也“多管齐下”杜绝同房现象,包括设立一个由旅游部副秘书长祖乃达(Junaida Lee Abdullah)为首的特别工作小组,探讨有效的方式杜绝该现象,树立健康旅游业文化。
“这个特别工作小组将在下周召开首次会议。”
她也说,旅游部即日起将强制所有导游,每年必须赴一趟关於旅游业法令的课程,而所有旅行社在申请执照或更新执照时,必须分别上一堂为期1天和2天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