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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扣安全带竟惹四天牢狱之灾?<br>银行经理触怒交警遭滥权对待
Jun 11, 2011 12:30 PM
更新: Jun 12, 2011 3:41 AM

警方滥权风波又一宗!一名26岁的银行经理邱国明今天揭露,他因没有扣上安全带遭拦截,在交涉过程触怒交警,竟然惨遭逮捕,更被扣留在马六甲中区交通警察总部长达四天。

邱国明也是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旗下支部的党员,他今天是在该区国会议员潘俭伟,以及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作出这项揭露。

他表示,警方在申请延长扣留时,就指控他在今年5月28日晚上9点30分阻扰警方执行公务,违反刑事法典第186条文,所以被逮捕和延长扣留。

根据警方,邱国明受到一名交警曹长拦截时就质疑有关警员,“你有什么权力索取我的驾驶执照和身份证?”(Lu apa kuasa mahu ambil gua punya lesen dan IC?)。

拍摄交警照片而激怒对方

Hiew Kok Ming lock up stopped by police big 不过,邱国明却驳斥警方的说法,反而声称他是因为使用手机拍摄有关曹长的照片(右图)而激怒对方,对方随后传召一辆巡逻车和四名警员逮捕他。

“我认为这是转捩点。”

他形容,该名曹长当时穿着一条皮带,遮住其名牌和编号。

对方随后就恫言要将他关进牢内,并通知其雇主开除他。

两次被带上推事延长扣留

这名银行经理指出,警方在扣留期间并没有告知其基本权利,以及其控状详情,直到他被带上推事庭延长扣留才获知控状。

他表示,警方原本声称需要更多时间调查,要求延长扣留他四天,不过推事在聆听其抗议后,只是批准两天。

但是,警方随后在第二次延长扣留审讯中,成功申请到多一天扣留令。警方是声称他们尚未获得邱国明的照片和指印,尽管他当时已经被扣留三天。

警方最终才在扣留第四天,无条件释放他,同时也没有要求他向任何警局报到,或是作出任何提控。

因为激怒曹长才受到对付

Hiew Kok Ming press conference 邱国明(左图)透露,其他警员在扣留期间就表示,未绑安全带驾驶只是一个微型罪行,相反他是因为激怒曹长,所以才收到对付。

一名护送他离开的警官也向他作出道歉,同时也表示此案已经解决,希望他不要搞大这件事。

对此,潘俭伟就谴责警方无动于衷,尽管他们的同僚已经“明显滥用权力”。

他也呼吁,成立一个独立机构来调查执法机构类似的滥权。

未获警方告知被捕者权利

邱国明也透露,本身被带到马六甲中区交警总部扣留期间,并不获准联络家人与朋友,同时也没有被告知他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条文下的权力。

他表示,警方只是在送他到扣留所之前允许他联络家人和朋友。

但是,警局内却没有有告诉他有权寻求律师的援助,同时也被禁和任何人聊天。

对此,林立迎就强调,被捕者应该有权联络亲友和律师。

“如果被捕,你就好像那些警察电影拥有本身的权利。这是公众和警方必须了解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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