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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作汉须为港务局还钱负全责<br>潘俭伟警告他别步林良实后尘
Aug 3, 2010 12:22 PM
更新: 4:32 AM

NONE 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质问交通部长江作汉(右图),在上个月指示巴生港务局偿还债务给自贸区债权人之前,是否曾向首相纳吉和内阁汇报实情,否则江作汉可能步上前交通部长林良实的后尘,被控欺骗内阁。

潘俭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江作汉必须为指示港务局还钱的决定负起责任。

“江作汉一手决定还钱,因此他必须负上部长责任。江作汉也必须澄清,他在做出决定前是否向首相和内阁进行全面与正确的汇报。”

江作汉推翻港务局决定

早前媒体曾引述消息报道,港务局董事局议决,由于他们起诉自贸区总承包商KDSB超额索款14亿令吉的案件仍在进行,因此暂缓缴付其中2.22亿令吉的债务,给其中一间特别用途工具公司Free Zone Capital有限公司。

港务局担心,若在法庭下判前缴清债务,可能面对胜诉后无法向债券人或KDSB取回14亿令吉超额款项的窘境。

但是江作汉却 推翻 董事局的决定,指示港务局必须依约还钱。

KDSB是由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主席张庆信所拥有的公司,该公司成立了4间特别用途工具公司(SPV),通过它们发出债券筹集46亿令吉的资金来发展自贸区计划。根据港务局与KDSB的合约,港务局必须每年定期偿还债务给这4间公司,再由他们把钱转付给债券人。

政府损失14亿谁来负责?

NONE 潘俭伟(左图)指出,若港务局胜诉后无法取回索款,将导致马来西亚政府损失14亿令吉,而且这还不包括利息。

“问题在于,谁必须为国家损失14亿令吉负责?”

他质问,江作汉是否误导首相和纳吉,让他们相信政府毫无选择只能还钱,虽然KDSB曾发出三封信件向债权人保证,若港务局无法依约偿还债务,该公司将承担责任,代为还债。

“江作汉也拒绝考虑其他建议,包括设立托管户口,等待诉讼案结束后才决定是否还钱。如此鲁莽的决定,只能被诠释为他有意拯救KDSB,因为若港务局暂缓还钱,债券人就能凭KDSB的担保信,强迫KDSB偿还数亿令吉的债务。”

可被控串谋导致政府损失

潘俭伟表示,若江作汉没有向内阁汇报上诉问题,以及港务局起诉KDSB的官司,在加上港务局胜诉后无法取回索款,江作汉就会步上林良实的后尘,罪名不仅是欺骗内阁,还可能包括串谋导致政府蒙受巨额损失。

 

因此,他促请江作汉立即表明,愿意为指示港务局还钱的决定负上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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